每日经济新闻
要闻

每经网首页 > 要闻 > 正文

新三板掀券商自查风暴 投行:身正不怕影子斜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2-10 19:50:55

每经编辑 冷辉    

每经实习记者 冷辉

日前,证监会发布《关于组织“自查自纠,规范整顿”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券商专项检查,要求2月15日前,各证监局应向所监管的证券公司部署自查自纠工作,3月31日前完成对证券公司自查情况的总结报告并报送证监会后,再根据证券公司的自查报告和各证监局总结报告确定现场检查对象,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对此,民族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广泽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监管层主要还是考察券商的执业质量,督促券商提高自身的执业水平。”

证监会要求券商自查

此次活动通知提到,除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公司债券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等范围内的券商投行项目的自查之外,也特别提到了对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的自查,包括新三板推荐挂牌、股票发行和并购重组等方面。

对新三板的检查,主办券商需要自行选取2015年和2016年完成的部分项目进行自查,具体包括:经证监会核准的挂牌公开转让项目、取得股转系统挂牌同意函、未通过审查和终止审查的推荐挂牌项目,取得证监会核准批文或股转系统发行股份登记函及未通过审查、终止审查的股票发行、并购重组项目。自查的项目数量占上述两年内完成项目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0%。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通知要求,各项业务此前已按我会要求自查过的项目,可以不重复曾经开展过的自查工作,但需在自查报告中对前次自查的范围、方式和结果予以说明,并按要求报告此次对该项目进行自查的情况。另外,通知特别提到“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在选取自查项目时,不应选取此前自查过的项目。”

通知提到,对证券公司在自查过程中主动报告和其实整改的问题,可以依法不予追究或从轻处理,反之则从重处理。各证监局应督促证券公司根据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切实整改,完善内控机制、提高执业水平,形成长效机制。

投行:监管意在摸底券商执业质量

有券商人士对此表示,监管层加强对于券商投行项目的监管是正常进行的,和此前的一些监管活动并无明显不同。但也确实能看出,监管层的监管检查范围在扩大,并且近期的监管活动开展频率较此前明显增多,显示监管力度的加强。

一位不愿具名的中小券商新三板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新三板业务的检查活动,近期一直都有。当地证监局和一些监管部门对他们的新三板项目近几个月就进行过一些检查,但该人士表现颇为自信,对方提到,“监管主要着眼于券商投行项目来开展,如果自身内核做得比较好,就不必担心各种专项检查活动。”

民族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广泽峰表示,“监管层主要还是考察券商的执业质量,督促券商提高自身的执业水平。”针对新三板的检查,通知要求特别提到了其中包括未通过和终止审查的推荐挂牌项目、股票发行、并购重组项目,这表明监管层的检查范围不局限于已经实施完成的项目。广泽峰提到,这些未通过或者终止的项目,之所以没通过或终止肯定都是有一些原因的,比如项目本身存在一些财务问题等。监管层主要还是想借此督促券商提高自身执业质量、加强内控。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版权合作及网站合作电话:021-60900099转688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券商自查证监会新三板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