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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利用开启“精细化”管理:将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2-07 23:00:03

对村级土地进行利用规划编制,业内认为是农村土地开启了“精细化管理”时代。

每经编辑|张雯    

每经记者 张雯

2月6日,国土资源部官网发布《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加强农村土地利用供给的精细化管理,为农村地区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好服务和保障。

我国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地)、县、乡(镇)级,虽然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对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进行了安排,但由于比例尺较小、内容安排相对粗疏,一些地区需要通过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关内容和安排进一步细化,规范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

《意见》明确,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土地整治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保护的地方,应当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其他地方要明确推进时间表,结合实际有序开展。

村级土地规划怎么编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建设布局散乱、用地粗放低效、公共设施缺乏、乡村风貌退化等问题,同时正在开展的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都迫切需要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通过细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适应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要求。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有关负责人就《意见》进行解读时表示,由于农村情况复杂多样,发展很不平衡,资源分布不均,需求有缓有急,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还要充分考虑上位规划定位是否明确、村两委班子是否团结、基础条件是否良好、村民意愿是否强烈、规划编制经费是否有保障等因素,因此,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要因需而为,不搞强制全面推进。

根据《意见》,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编制,引导村民委员会全程参与。要按照“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精细化管理如何进行

对村级土地进行利用规划编制,业内认为是农村土地开启了“精细化管理”时代。

“这份村土地利用规划意见对规划的制作及实施作出了细致的规定,比如说,规划需要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报批并公告,公告后即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突破,这是与其他土地利用规划相比最大的不同,即纳入了村民的主体性地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经所副研究员郭静利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此情况下,通过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将对村内各类土地应用上了‘账本’,哪块地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上级部门和村民心里也都有了数。”

《意见》强调,要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村民真正参与到规划编制各个环节。在郭静利看来,村土地利用规划的开展有助于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打击村土地使用乱象。

“违法征地、非法占用耕地、流转后发展不符合用途的种养殖,这些农村土地利用中出现的各种乱象,有望在村土地规划出台后得到遏制。”郭静利表示,“推进城市化、发展规模化种养殖的进程中,地方政府以及资本方往往出现大量违规行为,而村民一方相对弱势,利益受到损害后也难以追讨损失。而按照村民通过的村土地利用规划对村土地进行分块、分用途使用和管理,有助于帮助村民及时厘清土地使用乱象,也有助于政府部门按章办事。”

根据《意见》,鼓励各地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总体部署,以村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加大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重点支持农村农业发展;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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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土地利用规划 精细化管理 城乡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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