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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曝光股东“减持”乌龙 中电鑫龙:未统计融资融券账户

每日经济新闻 2016-10-13 01:51:57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记者 曾剑

中电鑫龙一纸非公开发行报告书,暴露出公司实际控制人束龙胜旗下鑫诚科技疑似减持了660万股公司股份。由于鑫诚科技原持股比例超过5%,此次“减持”使其持股比例低于5%。按照相关规定,其应该进行减持预披露并发布权益变动书。但从公开资料来看,鑫诚科技并没有履行相关职责。这让部分投资者感到十分困惑和失望。不过,记者采访了解到,这或许只是虚惊一场:中电鑫龙称源于统计口径问题,权益变动书未将鑫诚科技融资融券账户中质押的股份算进来。

三股东涉嫌违规减持?

10月11日,中电鑫龙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宣告完成。从发行结果看,公司此次发行受到了招商财富、北信瑞丰基金等实力对象的鼎力相助。通过此次发行,公司将募得逾10亿元资金投向无人机、充电桩等时下热门的产业。

然而,在上述利好消息背后,有细心的投资者发现,据这份非公开发行股份报告书显示,公司第三大股东鑫诚科技持股数量与前期相比发生了变化。截至2016年10月12日,鑫诚科技持股数量为3012.09万股,持股比例为4.28%。而截至8月31日,鑫诚科技持股数量为3672.09万股,持股比例为5.8%,这与半年报的情况一致。也就是说,9月份以来,鑫诚科技减持了中电鑫龙660万股股份。

资料显示,鑫诚科技现居中电鑫龙第三大股东之位。中电鑫龙控股股东束龙胜为鑫诚科技一致行动人,束龙胜持有鑫诚科技99.88%的股份。

股东减持本无可厚非,但鉴于鑫诚科技持股超过5%的特殊身份,倘若其的确减持了中电鑫龙的股份,则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今年1月初,证监会制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减持新规》),要求上市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深交所披露的数据显示,2016年初至今,中电鑫龙并没有大宗交易发生,也就是说,鑫诚科技的减持不可能是通过大宗交易进行的。

中电鑫龙:确认未减持

在中电鑫龙此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约为6.33亿股,鑫诚科技持股数量为3672.09万股,持股比例为5.8%。倘若公司减持660万股,其持股比例将下降至4.76%,已经低于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鑫诚科技需要及时地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但截至目前,鑫诚科技并没有相关信息披露。

对于上述疑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12日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中电鑫龙,公司证券部一位人士表示,鑫诚科技并没有减持公司股份。出现权益报告书显示的“减持”是源于统计口径的问题。每个月末从中登公司下来的股东数据会有多个口径,有的含有信用账户,有的不含信用账户。公司此次提供给保荐券商的名单就没有包含融资融券账户的数据。实际上,权益变动书显示,鑫诚科技的持股减少了660万股,其实是该公司通过融资融券质押给了海通证券。该人士表示,可以确认的是,鑫诚科技没有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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