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要闻

每经网首页 > 要闻 > 正文

卫计委公布药品价格谈判结果 3种药最高降幅达67%

每日经济新闻 2016-05-20 17:27:51

国家卫计委网站正式公布的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涉及两种疾病3种用药,降幅都在一半以上,与周边国家(地区)趋同。其中,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谈判后的价格与之前公立医院的采购价格相比降幅达67%,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降价幅度分别达54%、55%。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周程程    

Graywatermark.thumb_head

每经记者 周程程

5月20日,在这个有爱的日子里,国家卫计委也公布了一个好消息。

国家卫计委网站正式公布的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涉及两种疾病3种用药,降幅都在一半以上,与周边国家(地区)趋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布谈判结果的3种药品,主要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非小细胞肺癌两种疾病。

其中,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谈判后的价格与之前公立医院的采购价格相比降幅达67%,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降价幅度分别达54%、55%。

首批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出炉

专利药品、独家药品缺乏市场竞争,价格偏高,这让患者的负担很重。

为此,去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6个部委(局)建立了药品价格谈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国重大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治的用药需求,组织专家充分论证,遴选价格高、疾病负担重、患者受益明显的治疗乙肝、肺癌、多发性骨髓瘤等专利药品作为谈判试点。

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为何率先选择慢性乙型肝炎和非小细胞肺癌两种疾病?卫计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病毒性肝炎仍是我国重大传染病防治重点之一,疾病负担较重。替诺福韦酯对于慢性乙肝患者的治疗适应症广泛,对妊娠期妇女具有很好的安全性,且可用于各种耐药的慢性乙肝患者的治疗。

据2006年全国人群血清流行病学调查估算,我国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率为7.18%,全国共有乙肝病毒携带者9800万人,其中约3000万人为慢性乙肝患者,如不经常有效治疗,约有15%~25%的慢性乙肝患者最终可转化为肝硬化或原发性肝癌。

此外,原发性肺癌(简称肺癌)是我国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发生率居恶性肿瘤首位。非小细胞肺癌约占所有肺癌的80%,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卫计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替尼类靶向药物可使符合适应症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治疗的精准性提高、生存期延长。

最高降幅达67%  与医保政策接轨

具体药品降价情况为,慢性乙肝治疗用药“替诺福韦酯”由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GSK)生产,产品名为“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商品名为“韦瑞德”,包装规格为300mg×30片/瓶。谈判后月均药品费用从1500元降至490元,价格降幅为67%。

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用药“吉非替尼”由英国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产品名为“吉非替尼片”,商品名为“易瑞沙”,包装规格为0.25g×10片/盒。易瑞沙为靶向抗癌药物,谈判后月均药品费用从15000元降至7000元,价格降幅为55%。

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用药“埃克替尼”由浙江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产品名为“盐酸埃克替尼片”,商品名为“凯美纳”,包装规格为125mg×21片/盒。这一我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分子靶向抗癌新药,谈判后月均药品费用从12000元降至5500元,降价幅度为54%。

值得注意的是,谈判结果还与医保相关政策接轨,患者个人用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5月20日,国家卫计委联合国家发改委等七个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中,并没有将谈判药品直接纳入国家医保目录,而是要求“完善医保支付范围管理办法,要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统筹兼顾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医保筹资水平和企业合理要求,做好落实谈判结果与医保政策的衔接。”

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创始人史立臣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说,国家医保目录的调整有既定的程序,不能随意临时进行增补,纳入国家医保目前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地方医保进行衔接的速度会更快,因地制宜,灵活度也更高。

实际上,在国家谈判之前,全国有十几个省(区、市)已经将相关谈判药品先后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等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谈判药品合理降价,将使更多患者能够买得起、吃得上这些药,同时也节约了医保费用。

卫计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已经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医保制度和支付方式;对于尚未确定相关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要及时做好与相关医保政策的衔接,对谈判药品抓紧重点评审,尽快确定不同保障形式的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对于确有困难的地区,也可从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起步。

史立臣认为,药品价格降低,不仅减轻了患者的负担,也有利于促进同类药品价格降到合理区间。

6月底前各省陆续挂网  各地不得另行议价

首批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已出,那么患者何时能够享受到利好?《通知》要求实行集中挂网采购。各地要及时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医疗机构与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数量,按谈判价格直接网上采购。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的采购数量暂实行单独核算、合理调控。

值得注意的是,卫计委要求,省级药品采购机构要在6月底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挂网公布谈判结果,包括谈判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称、包装规格、生产企业、药品产地和谈判价格等信息。医疗机构结合实际诊疗需求,按照谈判价格,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直接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和社会药店在网上直接采购。

卫计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适用于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军队系统)采购使用。谈判价格基于与现行医保政策相衔接的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价格(含配送费用)。在2016~2017年的采购周期内,各地不再另行组织谈判议价。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卫计委 药品价格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