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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补偿承诺超期未履行 斯太尔实控人被监管约谈

每日经济新闻 2016-05-09 21:44:03

2015年度,斯太尔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额为1056.93万元,与承诺利润数差额为3.5亿元,触发了公司的现金补偿义务。然而,截至5月1日,公司已超期未履行2015年业绩补偿承诺。因此,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冯文杰于5月19日14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湖北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谢宏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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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上市公司并购的保证之一,若收购标的业绩未达承诺就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然而有些公司却在业绩承诺未完成的情况下试图拖延,而这,就落入了管理层的法眼。斯太尔(000760,收盘价13.86元)身上,公司公告显示,由于业绩补偿承诺超期未履行,公司实控人冯文杰将被监管谈话。

 

公司推迟业绩补偿期限 

 

5月9日晚间,斯太尔披露一则《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湖北证监局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根据公告,2015年度,斯太尔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额为1056.93万元,与承诺利润数差额为3.5亿元,触发了公司的现金补偿义务。然而,截至5月1日,公司已超期未履行2015年业绩补偿承诺。因此,证监会湖北监管局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六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冯文杰于5月19日14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湖北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值得一提的是,斯太尔曾于4月30日发布了一则有关后续承诺履行计划的公告,其中显示控股股东英达钢构将原本于5月1日到期的业绩承诺补偿期限向后推迟至最晚7月31日,然而这一违约行为并没能逃出监管层的“法眼”。

根据斯太尔4月30日披露的公告,公司于4月1日向英达钢构发出通知,要求其在5月1日前将业绩承诺补偿款交付给公司,英达钢构根据4月初与部分客户确认的回款计划,向公司发出回执,表示将严格按照业绩承诺,在收到业绩补偿通知后的30日内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事宜。4月29日,公司收到英达钢构《关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说明及承诺函》显示,英达钢构因客户回款延迟等因素,导致2015年业绩补偿承诺无法如期完成,但英达钢构及其控股股东冯文杰均保证将继续履行业绩承诺,并提出后续承诺履行计划:5月31日前支付6000万元、6月30日前支付1.2亿元、7月31日前支付剩余1.7亿元,并承诺在支付最后一期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同时,就应付未付业绩补偿款按0.3‰/日的利息向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违约已有先例

 

每经投资宝(微信号:mjtzb2)记者注意到,2013年实现借壳上市的斯太尔实际上已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当初的业绩承诺。

2012年11月5日,博盈投资(斯太尔前身)发布公告称,拟向英达钢构及长沙泽瑞等在内的共计5家机构共计发行3.14亿股股份,募集资金15亿元,用于购买武汉梧桐硅谷天堂100%股权及向其全资子公司Steyr Motors GmbH增资,并投向相关技术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在收购方案中,公司新控股股东英达钢构承诺Steyr Motors GmbH在2013年~2015年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元、3.4亿元和6.1亿元。

因为收购完成时间的推后,公司承诺期顺延至2014~2016年。然而在上市后的第一年,公司未能完成当初的业绩承诺。根据公司在2015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14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说明及致歉公告》,2014年度,斯太尔实现扣非后的净利润7407万元,与承诺利润数差额为1.56亿元。2015年8月15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英达钢构2014年度业绩补偿承诺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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