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网 2016-04-14 20:45:46
太平洋、仁丰、汉宇、我爱我家、佳歆等6家经纪企业通过相关网站,对外发布二手房信息时,以虚构房源、虚标房屋价格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误导他人。
每经编辑 吴若凡
每经记者 吴若凡
今日(4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号“上海发布”发布了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对本市房地产经纪企业进行了执法大检查,太平洋、我爱我家等6家经纪企业因虚假宣传被罚款。
自今年4月起,上海市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房地产经纪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炒作房价;隐瞒房地产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信息,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行为。
为抑制本市房地产市场非理性过热的情绪,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本市出台“沪九条”新政,明确提出要强化市场监管和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房地产经纪行为。
同时,太平洋、仁丰、汉宇、我爱我家、佳歆等6家经纪企业通过相关网站,对外发布二手房信息时,以虚构房源、虚标房屋价格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误导他人。市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对上述6家经纪企业分别处以13万元至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按照“沪九条”新政的要求,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将自今年4月起,在全市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房地产经纪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经纪行为:
一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炒作房价;
二是隐瞒房地产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信息,诱骗消费者交易;
三是在交易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外,变相收取额外房价款;
四是通过虚构房源、虚标房屋价格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五是伪造社保、纳税、婚姻等证明材料、法律文书,骗取购房资格、逃避税收、规避限贷;六是擅自通过网签系统虚签经纪委托合同、交易合同,虚报委托价格或虚拟成交价格;
七是为征收安置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违规交易,提供经纪服务等。
3月25日,上海市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房产中介机构的监管,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无独有偶,深圳市发布《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中也提到,坚决依法打击和查处虚假“日光盘”、“捂盘惜售”、“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
市住建委、市工商局表示,开展房地产经纪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沪九条”新政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最近对一批虚假宣传、诱骗消费者交易等典型案例的严肃处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接下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经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直至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向社会公开曝光,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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