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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每日经济新闻 2016-01-07 17:29:03

今日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要点如下:大股东、董监高被交易所行政处罚未满6个月、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前15个交易日需预披露等。

A股再次创造了历史。开盘仅半个小时,沪深300指数暴跌7%,触发二挡熔断机制,停止交易至收市,全天累计交易时间仅为15分钟。今日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

要点如下:大股东、董监高被交易所行政处罚未满6个月、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前15个交易日需预披露;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公司总股本1%;违规情节严重将被禁止6~12个月内减持。

公告原文如下:




责编 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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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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