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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分拣遭“痛击”:快递员抛扔踩踏最高或罚款5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15-11-17 11:50:46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核对快递运单信息,或者快递运单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实仍予收寄,情节严重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每经编辑 杜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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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黄丽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购狂欢之后,快递包裹也将在近期陆续送达,对于快递员而言,也将随之进入疯狂递送模式。然而,海量的包裹之下,快递包裹也常免不了被“暴力”分拣的命运。

针对这一行业顽疾,11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发布了关于《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将被处最高5万元的罚款。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对此前并无相关处罚细则落地的补充,但监管也并非易事,对相关监管部门将带来新的挑战。 

快递员“暴力”分拣或最高被罚5万元

随着网购开始流行,越来越多关于快递包裹被随意扔、丢、踩踏的现象,快递员“暴力”分拣的话题也从未间断。面对这一现象,作为消费者,却面临着投诉无门的痛苦。不过,如今,“暴力”分拣的行为有望得到改善。

1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发布的《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注意到,监管层再次强调,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规范操作,不得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

若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核对快递运单信息,或者快递运单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实仍予收寄,情节严重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于快递的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暴力”分拣监督难

“《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很好地弥补了2009年版《邮政法》没有细则的不足。”前中国快递业协会副秘书长、永驿物联智库负责人邵钟林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09年《邮政法》确定了快递合法的法律地位,但一般法律出台后,都有实施细则,《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起到了实施细则的作用。

事实上,此前《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也曾明文规定: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但快递从业人员对包裹进行抛扔、踩踏等行为并未得到有效改善。

邵钟林表示,上述《条例》亦是对快递业发展至今暴露的新问题的规范。“无可厚非,这肯定能进一步提高快递服务质量。”

但不可忽视的是,在快递分拣、配送的各个环节,监控和管理快递从业人员对包裹的处理并非易事。此前,自今年十月底快递实名制开始落实,但时至今日,实名制也并未真正严格落实。邵钟林亦认为,对快递员暴力分拣进行监管并不容易,这将是对邮政管理部分带来新的要求,管理任务也将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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