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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大东方人寿两国资股东转让股权

2015-08-13 02:04:44

每经编辑 涂颖浩    

◎每经记者 涂颖浩

时隔两年多,总部位于重庆的中新大东方人寿,或再度迎来重大股权变动。

8月11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信息显示,中新大东方人寿两大国有股东——重庆市地产集团和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合计持有的中新大东方人寿50%股权以16.03亿元的价格挂牌转让,挂牌期满日为9月8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挂牌对意向方提出了相当高门槛,“意向受让方须承诺,2018年12月31日前标的企业资产规模应达到1000亿元以上,并作出相应保证。”

据了解,截至2015年6月末,中新大东方人寿总资产为37.22亿元,上述条件意味着未来3年,接盘方需要使中新大东方人寿的资产规模增长近26倍。

16亿元转让50%股权

中新大东方人寿于2006年5月11日成立,总部位于重庆,最初由新加坡大东方人寿和重庆市地产集团合资组建,双方各持股50%。

2013年8月,中新大东方人寿曾经历过一次重大股权结构变动。公司当时引进两家新投资者,改变了原股东各占50%的持股格局。其中,外方股东大东方人寿将其持有的公司25%股权转让给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方股东重庆市地产集团将其持有的25%股权转让给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公司股权结构为:重庆地产集团、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东方人寿、重庆财信企业集团分别持有中新大东方人寿25%股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中新大东方人寿过去几年业绩难言乐观。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挂牌信息显示,2014年,中新大东方人寿的营业收入为9.86亿元,净利润为亏损4820万元;公司年报数据还显示,2012年~2013年,公司分别亏损了2588万元、6054万元。不过上述挂牌信息显示,2015年上半年,中新大东方人寿的净利润为270.31万元。

此次中新大东方人寿50%股权的两大转让方——重庆地产集团以及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均是重庆国资委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而挂牌价为16.03亿元。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末,中新大东方人寿的净资产为5.99亿元,50%股权对应净资产约3亿元,挂牌价格较净资产溢价约为5.34倍。

记者查询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2012年的公告发现,当年中新大东方人寿25%股权挂牌转让的价格为3.03亿元。

对此,有市场人士认为,“前后两次转让不能简单对比,因此此次16亿元买的是控股权,应该有较大的溢价。”

拟停止使用大东方商标

除转让价格不菲外,此次转让还对接盘方设置了相当高的门槛。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信息显示,“受让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5%股权,需同时受让重庆市地产集团持有的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5%股权。”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2018年12月31日前标的企业资产规模应达到1000亿元以上,并作出相应保证。”

此外,意向受让方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股权受让方为单一投资主体;二是股权受让方(含控股母公司)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与寿险公司发展相适应的健康服务等领域投资运营经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截至2015年6月末,中新大东方人寿总资产仅为37.22亿元,这意味着未来3年,接盘方需要使中新大东方人寿的资产规模增长近26倍。

不少市场人士坦言,此条件相当高,毕竟除开几大上市险企外,目前资产规模过千亿元的非上市险企屈指可数,以近年来寿险市场最大的黑马险企华夏人寿为例,其也是在2014年实现资产规模过千亿。

对于此转让条件,昨日(8月12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人士表示,重庆市国资委的批复原文就是这样,可能是希望能够充分利用到新股东的资源、渠道优势做大做强。

该人士同时表示,截至目前咨询的机构很多。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查询中新大东方人寿官网信息发现,2015年3月27日,在公司召开的股东会2015年年度会议上,共通过9项决议,其中一项为《关于公司更名和停止使用大东方相关商标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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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涂颖浩 时隔两年多,总部位于重庆的中新大东方人寿,或再度迎来重大股权变动。 8月11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信息显示,中新大东方人寿两大国有股东——重庆市地产集团和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合计持有的中新大东方人寿50%股权以16.03亿元的价格挂牌转让,挂牌期满日为9月8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挂牌对意向方提出了相当高门槛,“意向受让方须承诺,2018年12月31日前标的企业资产规模应达到1000亿元以上,并作出相应保证。” 据了解,截至2015年6月末,中新大东方人寿总资产为37.22亿元,上述条件意味着未来3年,接盘方需要使中新大东方人寿的资产规模增长近26倍。 16亿元转让50%股权 中新大东方人寿于2006年5月11日成立,总部位于重庆,最初由新加坡大东方人寿和重庆市地产集团合资组建,双方各持股50%。 2013年8月,中新大东方人寿曾经历过一次重大股权结构变动。公司当时引进两家新投资者,改变了原股东各占50%的持股格局。其中,外方股东大东方人寿将其持有的公司25%股权转让给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方股东重庆市地产集团将其持有的25%股权转让给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公司股权结构为:重庆地产集团、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东方人寿、重庆财信企业集团分别持有中新大东方人寿25%股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中新大东方人寿过去几年业绩难言乐观。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挂牌信息显示,2014年,中新大东方人寿的营业收入为9.86亿元,净利润为亏损4820万元;公司年报数据还显示,2012年~2013年,公司分别亏损了2588万元、6054万元。不过上述挂牌信息显示,2015年上半年,中新大东方人寿的净利润为270.31万元。 此次中新大东方人寿50%股权的两大转让方——重庆地产集团以及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均是重庆国资委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而挂牌价为16.03亿元。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末,中新大东方人寿的净资产为5.99亿元,50%股权对应净资产约3亿元,挂牌价格较净资产溢价约为5.34倍。 记者查询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2012年的公告发现,当年中新大东方人寿25%股权挂牌转让的价格为3.03亿元。 对此,有市场人士认为,“前后两次转让不能简单对比,因此此次16亿元买的是控股权,应该有较大的溢价。” 拟停止使用大东方商标 除转让价格不菲外,此次转让还对接盘方设置了相当高的门槛。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信息显示,“受让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5%股权,需同时受让重庆市地产集团持有的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5%股权。”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2018年12月31日前标的企业资产规模应达到1000亿元以上,并作出相应保证。” 此外,意向受让方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股权受让方为单一投资主体;二是股权受让方(含控股母公司)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与寿险公司发展相适应的健康服务等领域投资运营经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截至2015年6月末,中新大东方人寿总资产仅为37.22亿元,这意味着未来3年,接盘方需要使中新大东方人寿的资产规模增长近26倍。 不少市场人士坦言,此条件相当高,毕竟除开几大上市险企外,目前资产规模过千亿元的非上市险企屈指可数,以近年来寿险市场最大的黑马险企华夏人寿为例,其也是在2014年实现资产规模过千亿。 对于此转让条件,昨日(8月12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人士表示,重庆市国资委的批复原文就是这样,可能是希望能够充分利用到新股东的资源、渠道优势做大做强。 该人士同时表示,截至目前咨询的机构很多。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查询中新大东方人寿官网信息发现,2015年3月27日,在公司召开的股东会2015年年度会议上,共通过9项决议,其中一项为《关于公司更名和停止使用大东方相关商标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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