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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放开险企员工持股:传统险企设10%红线 互联网险企最高25%

每日经济新闻 2015-07-03 00:48:07

曾几何时,中国平安的员工持股计划创造了持股员工人均百万的造富神话。如今,这一让业界“羡慕嫉妒恨”的员工持股计划有望在其他险企铺开。

每经编辑 黄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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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黄俊玲

曾几何时,中国平安的员工持股计划创造了持股员工人均百万的造富神话。如今,这一让业界“羡慕嫉妒恨”的员工持股计划有望在其他险企铺开。

昨日(7月2日),中国保监会正式下发《关于保险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开展员工持股计划。保监会表示,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原则上应为本机构正式在岗且工作满2年以上的员工。与此同时,保监会还设定了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10%的持股红线。

不过,对于专业互联网险企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两类机构,保监会在员工持股方面给予了更多的优惠,如不需要连续经营3年以上,不需要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时最近1年盈利等,同时还允许其员工持股最高比例由10%放宽至25%。

员工持股比例不宜太高

保监会表示,该《通知》的发布是保险业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员工持股”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建立保险企业与员工利益共享机构,提高保险企业竞争力具有现实意义。

保监会还称,保险机构要根据员工意愿,经公司自主决定,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权并长期持有,股权收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

对于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的条件,《通知》明确提出,“保险机构连续经营3年以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最近1年公司盈利”,以及“上年末以来分类监管评价为B类或以上”等要求。保监会表示,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原则上应为本机构正式在岗且工作满2年以上的员工;员工持股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的10%,且不得成为公司最大股权持有者,不得改变公司控制权;单个员工所获股份不得超过股本的1%。

据了解,此前获得保监会批准的员工持股公司有中国平安和中华联合两家公司,不过这已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

对于设定10%的监管红线,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员工持股比例太高的话,可能会涉及到管理层收购的问题,比如超过33%意味着员工对这个公司所有重大事项有否决权。员工持股对于股东而言有一个平衡的问题,希望通过员工持有公司股权之后能够分享公司的利益,同时也承担风险,但还是要有一定的分寸。如果员工持股比例太高,可能会对公司的平衡发展带来很大的冲击。对创新型机构的股权比例也都在1/3以下,是希望在公司法人规定项下,能给保险机构更多的探索机会,同时对公司治理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

暂未收到新的险企申请材料

所谓的“创新型机构”,是指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知》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等创新型机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全部有效股份或出资,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的25%,单个员工持股比例累计不得超过5%。同时,《通知》对前述创新型机构的员工持股计划不设经营年限的限制和盈利的限制。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资产管理和互联网行业是高度依赖人才的,能够吸引到高端人才对公司会更加有利,一些互联网公司对员工持股有着天然的需求。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说,希望资产管理公司和互联网保险公司能够做得更好,吸引更多的人才到这两个行业里来,共同来推广这两类公司更好的发展,所以给予这两类机构的空间会大一些。

不过保监会重申,员工持股计划所需资金可来源于员工薪酬及其他合法收入,保险机构不得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借款和担保等财务支持。《通知》强调,对涉及公司股本5%及以上的员工持股需要保监会批准的,而低于5%的情况则需要向保监会备案。

上述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综合经营不断发展,“大资管时代”到来,金融领域对人才的竞争空前激烈;另一方面,保险业人员流动性大,频繁跳槽、恶意挖角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开展员工持股是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提高其劳动积极性、提升公司凝聚力和行业竞争力的必要手段。据悉,目前有不少保险公司都表达了对员工持股的意愿,但暂时还没有收到新的保险公司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申请材料。

从保险业内来看,早在去年,中国平安即宣布设立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计划拟覆盖约1000名核心人员,鼓励管理层及骨干员工自愿以其薪酬及业绩奖金增持公司股票,其首批增持于今年3月已通过二级市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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