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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房改”将简化保障房种类 分配权益稳市场

邦地产 2015-05-31 20:10:29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住建部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将保障房种类简化为“供租赁的公租房”和“供销售的共有产权房”,厘清保障房与商品房市场的关系,是改革的重要方向。

每经编辑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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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实习记者 王婷婷 发自成都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有望在2015年启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住建部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将保障房种类简化为“供租赁的公租房”和“供销售的共有产权房”,厘清保障房与商品房市场的关系,是改革的重要方向。

本报记者也注意到,“二次房改”提出以来,中央层面和各地方,都陆续在廉租房公租房并轨、取消限价房、实施共有产权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实施。

有政策研究专家认为,第一次“房改”发展至今,已不符合当前市场要求,上述改革思路,将调整保障房与商品房市场的关系,对消化存量等方面有利好。同时共有产权等方式能调动开发商和消费者的情绪,保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精简保障房 主打租售并行

据媒体报道,一直备受关注的“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已经有基本的研究方向,且有望在2015年启动。

据了解,削减保障房种类、住房属性和改善需求平衡、住房储蓄银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均是研究重点。

“据我所知,住建部领导提出的方案是将保障房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供出租的公租房,一类供销售的共有产权房。公租房租金更低,相当于以前的廉租房。”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国务院也曾提到过这样的方案,前段时间也有相关说法。从经适房、廉租房、限价房到公租房、自住商品房、共有产权房,各类保障房层出不穷,对保障房种类进行清理和简化,很有必要。

本报记者也注意到,自2009年由时任住建部副部长的齐骥牵头联合相关司局一把手成立调研小组以来,无论是中央层面还是地方,都陆续在“保障房精简”方面有所尝试。

在2012年广州宣布将廉租房统一纳入公租房前后,多城也在试水,直至住建部明确要求2014年底前,各地区将廉租房纳入公租房。同年,北京正式取消新建经适房和限价房,成都、广州等多地也纷纷提议和探讨取消政策,而中央层面也确定了经适房逐步减少供应直至全部取消的方向。随着“共有产权”概念的引进,江苏、上海、青海都有尝试,目前共有产权房已成为中央保障房调整的重要方向。

“保障房相关政策一直在调整,随着时间的推移,第一次‘房改’会遇到新的问题,有很多地方需要突破,深化改革势在必行,住房保障制度法律化、制度化则是可行的目标。”顾云昌认为。

盘活库存 刺激市场?

厘清和调整保障房与商品房消费的关系,是否能减轻保障房对楼市的冲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0年保障房建设突飞猛进,自2013年中央层面已经开始减少保障房新建任务量,持续调整保障房政策,并在今年明确提出存量房改保障房等措施。

“我国已经度过了大规模兴建保障房的阶段,保障房对市场的影响,更大层面可能不是新增量对市场的冲击,而是厘清保障房和商品房的界线与进出渠道:保障房可以变成商品房,但最初性质是清楚的,保障是保障、市场是市场,这样的市场关系能够协调。”顾云昌认为,这背后实际上是消化大量存量,盘活房地产市场销售环节低迷状态。

缓解的同时,“二次房改”的实施方式还包括刺激。

“共有产权就是一种对各阶段低收入人群都有吸引力的特殊产权安排。”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曾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共有产权房对市民而言,买不起先租,有钱后转买并逐渐增持房产比例,这能够激发家庭去努力挣钱。它不仅是保障有房住,而是提供产权,中国人的传统来说,持有权益,会更加乐意。

“运营这种住房的企业也能可持续运行。按国外模式,市民对共有产权房的未持有部分缴纳租金,付不起则申请补贴。这样的话企业就能用微利的价格卖一部分权益,持有剩余部分的权益,按照融资成本能回收的水平同等租金放租。”刘洪玉认为。

细化不同收入人群,通过权益分配调动消费者和开发商的情绪,可以保证市场更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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