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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破坏南京古宅被公安立案侦查 处罚力度或较低

每经网 2015-04-22 01:39:38

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蔡健表示,以往地方司法部门较少介入此类案件,致使破坏市级以下文物的行为难以立案,以罚代刑的情况较为普遍

每经编辑 查道坤    

每经记者 查道坤 发自南京 

3月12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了泰禾集团(000732,SZ)南京一项目,因施工过程中破坏了文物保护单位,项目被叫停,并且面临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有了最新进展,4月20日南京秦淮公安分局对外称,该局以涉嫌破坏名胜古迹罪正式对此立案侦查。

根据南京官方发布的情况通报称,3月9日,接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颜料坊49号两进房屋遭毁坏举报后,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当即会同南京市秦淮区文化执法大队赶赴现场,发现该处文物保护单位旁泰禾集团南京吉庆房地产有限公司正在进行桩基施工,两进古建筑被损毁。

此外,通报还称,经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调查发现,泰禾集团南京吉庆房地产有限公司明知该处为市级文保单位,野蛮施工导致文物遭到损毁,严重违反了《文物保护法》。为抢救文物,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当场要求建设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下达停工通知书,告知相关建设单位接受调查处理。

对于泰禾集团野蛮施工,破坏文物的行为,南京秦淮区文化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马大伟对外回应说,根据国家《文物法》第十七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政府批准,“我们没有收到相关申请,按照程序,应该是先报到我们区,然后由我们上报,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将根据调查结果给予相应的处罚。”

同时,3月10日 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立案调查取证,随后依法对毁坏文物的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同日,南京市文广新局要求相关建设单位限时报送文物维修方案,经专家论证和市文广新局批准后,对该处文物进行修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也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据通报还称,遭毁坏的两进房屋属于已公布的南京市市级文保单位牛市古民居建筑,为清代住宅,距今已有百余年历史,为南京市老城南传统民居代表性建筑,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3月18日南京市文广新局依法对这一毁坏文物案件进行处罚,并将有关案件线索依法定程序移交南京市秦淮区公安分局进行进一步侦查。

而在4月20日,南京秦淮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对外表示,该局以涉嫌破坏名胜古迹罪正式对此立案侦查。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被立案侦查,但是颜料坊49号清代老宅属于市级文保单位,是否属于《刑法》和《文物保护法》明确追究刑责的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仍然存在争议。 

对此,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蔡健表示,以往地方司法部门较少介入此类案件,致使破坏市级以下文物的行为难以立案,以罚代刑的情况较为普遍。 

不过,房地产行业专家张建初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按照文物法,破坏文物的行为,最高处罚罚款仅为50万元,这也是开发商为何敢冒着违规破坏文物,处罚力度较低,对于开发商来说是九牛一毛。但是此次公安机关介入立案侦查,这对于开发商来说不仅仅是罚款能解决的问题,或将面临刑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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