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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逾亿债务案疑似内部文件泄露 官方回复称会公布调查结果

每经网 2015-04-03 09:38:20

陕西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陕西建行)1.2亿(本金)的债务诉讼案,延宕7年之后,再度节外生枝。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李菲菲 发自西安    

每经记者 李菲菲 发自西安

陕西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陕西信合)与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陕西建行)1.2亿(本金)的债务诉讼案,延宕7年之后,再度节外生枝。

上述案件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陕西高院)重审期间,陕西建行代理律师王云军在其《民事上诉状》中,直接引用陕西高院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函件内文。

“函件跟审委会记录一样,是高度保密的,能知道的就那几个人。”陕西高院相关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同时亦承认了函件内容泄露的事实。该人士表示,目前陕西高院领导已听取相关报告,正在将调查处理中。

“保密”函件如何泄露有待陕西省高院出具调查结果,然而长达7年的诉讼拉锯战,对正谋划改制成立陕西秦农农商银行的陕西信合而言并非好事。“涉案资产达1.2亿(本金),标的资产长期处在不确定状态,关系到秦农银行能否顺利改制。”陕西信合代理律师赵振凯透露。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债务纠纷案件每一级审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期现象。据记者获取的《案件审理期限汇总表中》显示,最长一次审理时间长达34个月。

陕西高院内部函件被泄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取的陕西建行向陕西高院呈递的《民事上诉状》显示,陕西建行在“事实与理由”第二条中,直接援引陕西高院向下级法院下发的内部文件--《发回指导函》内容。

上述《民事上诉状》称,贵院在《发回指导函》中指出:“建行非合同主体,单纯起诉建行不妥,因信合委托理财的合同相对人是开信公司,合同相对人应参加到诉讼中来。对于海南赛格的治理结构及其使用8000万资金,一审法院应查明去向”。

“发回指导函是指上级法院针对一审法院判决结果进行业务指导的内部函件,它体现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业务的监督和指导,外人是无法获取的。”陕西信合代理律师赵振凯表示。

对于赵振凯的说法,陕西高院人士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亦表示认同“这(指导函)跟省委会记录一样,是高度保密的,指导函是上级对下级的业务指导,能知道的人也就是那几个人。”

仅几人知晓的“高度机密”建行是如何获取?对此,上述高院人士也颇为疑惑,“指导函一般就出上一两份,存档然后就直接送过去(下级法院),他们(建行)应该是知道内容,不太可能拿到资料。”

然而对于保密函件的引用,陕西建行的回应颇为“随意”。据《庭审笔录》内容,陕西建行代理律师王云军以“一审就有,是客观存在的”回应当庭审判长。

王云军的说法显然不具说服力,那么陕西高院是否存在内部函件外泄的情形?

对此前述高院人士表示其领导已经知晓并听取了相关报告,“这属于违反审判纪律比较严重的(案例),之后我们肯定会有一个调查处理。”

据《最高法关于保守审判工作秘密的规定》内容,法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审判工作秘密;如违反规定,造成泄密、失密者,应视不同情况,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限超期影响改制

此外,据赵振凯透露,案件审理还存在超期限的问题。

对正处于改制阶段的陕西信合而言,上述案件对其改制进展的负面影响亦不可小觑。陕西信合以下属的西安市城区6家农村信用联社为基础,筹备成立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陕西信合代理律师处了解到上述债务纠纷案件总标的为1.2亿,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案发至今逾15年的利息约为1亿。而标的金额90%以上份额,属于西安雁塔区、莲湖区、未央区三家联社,标的本金约为1.1亿,其余1千万在西安蓝田、周至、长安三家联社名下。“

赵振凯称,法院超期审理未能有最终判决,涉案资产长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已经关系到秦农银行能否顺利改制的问题。“官司无论输赢,标的资产都会有最终定论,后续改制亦能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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