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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公司老总:这种竞争不公平

2015-03-30 01:13:07

提供信息平台的滴滴公司,要从司机流水中抽20%。闫福海说,“他们收的才叫份子钱,我们是一种投资回报”。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彭斐 发自济南    

◎每经记者 彭斐 发自济南

刚过蜜月期,滴滴和快的就迫不及待地宣布:从3月21日零点开始,用户使用滴滴专车和快的一号专车可享受免起步价优惠,预计总投入将达10亿元。事实上,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专车以此促销的方式已屡见不鲜。

济南一位出租车公司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出租车行业欢迎竞争,但相比于滴滴专车等互联网平台,他们更欢迎以投资为前提的专车竞争。

在谈到专车准入机制时,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人士做了一个比喻:“自家的菜,请朋友、亲戚来吃,这个没问题,一旦拿到市场上,就得符合市场的规范。”

成本差异明显

“作为一个企业高管,员工(每月)拿两三千,我就拿四五千。”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济南市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闫福海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济南交通运输局信息显示,自1997年7月1日至2014年8月,济南市曾连续17年保持市区出租汽车总量8043辆不变。去年8月份,在经过多方论证后,济南城区新增了500辆出租车。

一个月之后,滴滴等互联网专车进驻,本就有限的济南营运市场,再增分食者。不同的是,对于沉寂已久的济南出租行业而言,专车的来势颇为凶猛。3月上旬,记者从滴滴专车济南方面获悉,进入济南市场的专车已有1000余辆,等待验车的也有四五百辆。

在多位济南市出租车公司人士看来,他们自有苦衷,出租车公司与驾驶员之间,仅是承租关系,公司也仅仅是一个管理机构。

在闫福海看来,出租公司对“份子钱”的收取,其时就是一种投资回报,“车是我买的,保险是我拿的,除去各种费用,包括车的折旧,都在每月4000块左右的份子钱里”。

与此同时,提供信息平台的滴滴公司,要从司机流水中抽20%。闫福海说,“他们收的才叫份子钱,我们是一种投资回报”。

闫福海所在公司有100余辆出租车,在济南规模并不算大,“一辆车利润也就是每月200~300块钱,这些钱用来支撑管理人员的工资。”

不过,在和滴滴专车接触后,闫福海明显感觉到,专车以私家车为主,与出租车6年强制退出相比,私家车有15年的使用年限,“这种竞争不公平”。

如何公平竞争

据了解,在引入专车时,软件平台先将私家车挂靠在租赁公司,再通过一家劳务派遣公司聘用车主,从而签订一份由软件平台、汽车租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司机共同签订“四方协议”。按照正常流程,应该是顾客先租车,之后再招募司机。

一位出租车业内人士认为,对私家车而言,司机正好是汽车的车主,这样就绕开了汽车租赁不得配备驾驶人员的管理规定,进而规避风险。

在闫福海看来,四方协议的风险在于,“我不是合作人,你享用(信息),我给你提供这个平台,你用了车,出了事自己负责。”

闫福海多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重申,私家车不具备运营资质。不过,在谈到同样在搞专车业务的神州租车,闫福海却换了另外一种态度:他们具有运营资质,也符合市场经济准入条件。“在一个地方,神州也不会投太多车,现在的意思,基本上就是先把份额占下。”在闫福海看来,从稳定市场的角度,起码这是一种公平竞争。

事实上,在交通运输部“鼓励专车,但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经营”的表态下,由租车领域延伸的神州专车,的确是一个特别的存在。1月28日,神州租车高调宣布,将携超过6万自有车辆进军网络专车市场。

济南交通运输局人士认为,对于专车的竞争,还需国家制定一个大的框架进行界定、规范,毕竟专车是一个新兴事物。

闫福海向记者表示,改革即是引入竞争,但竞争就需要公平,起码得在公平的起点,才能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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