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要闻

每经网首页 > 要闻 > 正文

更正与致歉

2014-11-13 01:00:26

2014年11月12日,本报13版刊发了《第二、三大股东投反对票 中发科技担保议案被否》,文中将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发科技的关系表述错误。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中发科技的子公司。

本报就以上差错予以纠正,并向上述公司致歉。

本报编辑部

◆本报纠错热线:4008890008

◆电子邮箱:zongbianban@nbd.com.cn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