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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水蓄能电站实行两部制电价 助社会资本流入

每经网 2014-08-19 10:15:46

每经编辑|陈小雨

每经记者 王辛夷 发自北京

国家发改委18日上午在其官网公布,在形成竞争性电力市场以前,对抽水蓄能电站实行两部制电价。对具备条件的地区,鼓励采用招标、市场竞价等方式确定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业主、电量和电价。

两部制电价将电价分成基本电价与电度电价两部分,其中基本电费按用户的最大需量或用户接装设备的最大容量计算,电度电费按用户每月记录的用电量计算。

发改委表示,该政策执行后,将有利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并对提高电站利用效率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告诉《每日经济新闻》,目前两部制电价尚未得到全面推广,在抽水蓄能电站率先推行,是因为其"备用性"的特质,这一方法有利于提高设备利用率。

发改委在《关于完善抽水蓄能电站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容量电价弥补固定成本及准许收益,并按无风险收益率(长期国债利率)加1~3个百分点的风险收益率确定收益,电量电价弥补抽发电损耗等变动成本;逐步对新投产抽水蓄能电站实行标杆容量电价;电站容量电价和损耗纳入当地省级电网运行费用统一核算,并作为销售电价调整因素统筹考虑。

2012年,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滚动研究报告》提出,我国要在2014年到2015年,实现发电上网全面推行两部制电价。

张博庭介绍,目前我国两部制电价的推行范围还比较小,抽水蓄能电站具有特殊性,所以率先推行这一制度。"抽水蓄能电站是备用式的,主要功能就是以备随时需要进行发电,因此实施两部制电价对抽水蓄能电站来说更加重要。"

不过,他也表示,目前我国抽水蓄能电站的整体使用率比较高,部分电站未能得到充分利用主要是因为没有被纳入电网,因此解决这一问题还需综合协调。

《通知》提出,具备条件的地区,鼓励采用招标、市场竞价等方式确定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业主、电量和电价。发改委表示,该政策执行后,将有利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并对提高电站利用效率将发挥积极作用。

张博庭也认为,以前由于抽水蓄能发电没有单独的电价,经济效益不高,因此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不够。现在实施两部制电价后,社会资本参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热情应该会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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