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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煤尘爆炸 两部门要求月底前完成专项检查

2014-08-13 01:48:11

每经编辑|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我国煤矿历史上曾多次发生重特大煤尘爆炸事故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目前,煤尘爆炸仍然是我国煤矿安全的主要威胁之一。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两部门联合下发 《关于加强煤尘防治工作防范煤尘爆炸事故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煤尘防治监管监察,迅速开展一次煤尘防治专项检查。

《通知》要求,将把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的企业作为重点抽查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暗查暗访,并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差的地区要扩大抽查范围。

据悉,各省专项检查工作要于8月底前完成,国家煤矿安监局也将对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针对火源管理方面,两部委强调要完善通风系统,排查无风、微风巷道,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防电器失爆,严格火区管理,严格井下电气焊等用火管理。认真落实瓦斯综合防治措施,防范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

政策的制定是一方面,企业的自查也很重要。

曾有防爆专家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企业对粉尘防爆这一领域认识没有跟上,对危险认识不够,因此防护不到位,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根据部署,这次专项检查必须在8月底前完成,同时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对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实际上,就在本月初昆山发生爆炸事故之后,已经有部分省市开始了自查行动,这些企业不局限于煤炭生产企业。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从浙江省安监部门了解到消息,从8月2日起,浙江各地安监部门已经展开了安全生产排查。

对于煤炭生产企业而言,两部委此次对于检查行动的规定更为明确。

《通知》要求,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辖区煤矿、选煤厂煤尘防治专项检查,部署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限期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包括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停产整顿,并按有关规定严厉处罚,而且对自查或整改不积极、不认真的企业要一律进行停产整顿,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上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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