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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银保销售人员管理办法 违规者或被终身禁入

2014-06-25 00:42:55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上海保监局获悉,上海保险行业近日出台《银保销售人员严重违规实行记分和网上通报管理办法》,对业内严重违规的银保销售人员进行记分、处罚和通报。一并公布的还有《上海地区银保渠道销售从业人员招募流动自律公约》。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涂颖浩 发自上海    

每经记者 涂颖浩 发自上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上海保监局获悉,上海保险行业近日出台《银保销售人员严重违规实行记分和网上通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业内严重违规的银保销售人员进行记分、处罚和通报。一并公布的还有《上海地区银保渠道销售从业人员招募流动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据了解,《办法》主要记分表涵盖21项严重违规行为及其记分标准。根据违规记分标准,被记1分的银保销售人员,将禁止其销售资格一年;被记2分的银保销售人员,将禁止其销售资格三年;被记3分的银保销售人员,将终身禁止其销售资格。

《办法》规定,一旦触及四类红线行为的银保销售人员,将自上海保险行业永久出局,包括: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隐匿、销毁保险单证;侵占、挪用或截留保险费或保险给付金,或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骗取保险金或保险赔款;发生两次及以上提供客户虚假投保信息;违反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保险市场行为,被列为记3分严重违规行为。

为落实并加大惩罚力度,《办法》明确,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银保渠道销售人员的网上通报,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会员公司在招募业内流动人员时,应在签约前通过平台查询相关人员的记分及通报信息,并严格执行。据了解,相关违规和记分信息纳入上海人身保险综合平台,通过“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库”予以实施,保留期至少五年,并实行五年连续累计记分制。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举措将有效避免严重违规行为而被记分的银保销售人员利用信息不对称等漏洞,改头换面,投靠新“东家”而继续混迹行业的行为。此外,还有利于形成行业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和银保销售人员奖优限劣的流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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