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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能铜川电厂环评卡壳 三项指标未达标

每经网 2014-06-05 08:43:54

每经记者 张静 毕华章 发自西安

 

总投资逾75亿元的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铜川电厂项目(以下简称华能铜川电厂)遭遇环评卡壳。

近日,环保部下发的《关于不予批准陕西华能铜川电厂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该项目厂址位于陕西省铜川市城市规划范围内,距主城区距离较近,环境敏感。相关环境影响报告书未深入论证在原厂址扩建的环境可行性。同时,报告书对一期工程进行供热改造和二期工程预留供热的计划缺乏供热规划依据。

此外,《通知》指出,铜川市属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规划范围内的一般控制区。按照要求,报告书提出的华能铜川电厂二期项目区域内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削减量不能满足相关规定。环保部明确要求,在该项目环境的影响报告书未获得正式批复前,不得开工建设。

针对上述项目的进展,昨日(6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陕西省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项目的环评工作由环保部负责,自己不清楚具体情况。

二期扩建项目选址不合理

华能铜川电厂位于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坡头镇,距铜川市市中心约4公里,距离西安市约70公里。公司官网信息显示,华能铜川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征地约71.05公顷(约合1065亩),总投资75.3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18亿元,占总投资的9.5%。

负责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出具的《陕西华能铜川电厂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显示,二期工程拟扩建2×100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依托一期工程的部分公用设施和环保设施,同步建设脱硫、除尘和脱硝装置。该工程采用“烟塔合一”排烟方式。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周围居民点声环境满足功能区划要求。灰渣全部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运往事故灰场贮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环保部下发的《通知》称,报告书简单分析了本期工程建设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坡头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相符性,周边敏感点分布以及供热可行性等因素,提出本期工程在原址扩建,但“厂址所处环境敏感,且扩建工程所采取的‘烟塔合一’排烟方式还需设置一定的大气环境防护范围,选址不尽合理”。

3项环评指标未达标

据悉,华能铜川电厂是中国华能集团在陕西的重点项目之一,一期项目号称“富有环保特色”。但同为华能铜川电厂项目,二期项目却遭遇环保部明文下发不达标通知,以致工程卡壳无法开建。

华能铜川电厂二期项目,除了选址不尽合理之外,在供热规划及工程区域内SO2(二氧化硫)削减方面也存在问题。

报告书显示,铜川电厂位于铜川市工业园区内,属于城市规划范围,具备为铜川市和坡头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条件。因此,报告书提出将电厂一期工程进行供热改造,为坡头工业园区和铜川市新区实施供热,二期工程在设计上也可以预留供热接口。但这一点也在环保部《通知》中被驳回。

环保部认为,虽然电厂与铜川市新区管委会签订了集中供热合作协议,但铜川市尚无相关供热规划。报告书提出的对一期工程进行供热改造和二期工程预留供热接口缺乏依据,工程建设环境改善效益不明。

另一项未达要求的重要指标在于,根据铜川市环境空气例行监测资料,2010年至2012年采暖期SO2、NO2和PM10的日平均浓度均存在超标情况。

环保部《通知》指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对于重点控制区和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城市,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但是华能铜川电厂二期工程区域内SO2削减替代不能满足这一要求。

责编 陈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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