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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业务现多项违规 海通证券领首张两融“黄牌”

2014-04-03 00:43:19

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信息显示,上海证监局近日对海通证券(600837,收盘价9.4元)因融资融券业务中出现的多处不合规情况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提醒公司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依法规范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王一鸣    

每经记者 王一鸣

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信息显示,上海证监局近日对海通证券(600837,收盘价9.4元)因融资融券业务中出现的多处不合规情况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提醒公司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依法规范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自两融业务于2010年3月试点启动以来,海通证券是首家因该业务遭遇监管部门出具警示函的券商。业内人士认为,两融业务去年来增速迅猛,现已成券商盈利的核心部门之一,国内券商在享受两融业务带来的利润时,还应对两融业务中涉及到的监管风险及法律、经营管理等风险予以重视。

海通被出具警示函/

证监会表示,2013年10月,证监会机构监管部组织对海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以下问题:其一,海通证券未按规定对维持担保比例下跌至平仓线的4名融资融券客户及时采取平仓措施,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其二,2012年8月以来,海通证券累计为106名在公司证券交易不足6个月时限要求的客户开立了融资融券账户,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其三,海通证券为530名客户逾期融资或融券合约办理展期,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第13条第2款的有关规定;此外,海通证券还存在为9名维持担保比例低于300%的客户办理提取现金操作的情形,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4.11条的有关规定。

上海证监局表示,关注到截至检查日,海通证券对上述问题已进行了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责任追究,且因自纠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等的规定,对海通证券予以警示,提醒公司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依法规范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两融业务发展速度过快,其中风险也引起监管部门关注,去年10月至11月,证监会就两融业务对全国30多家券商进行了现场检查,一些券商为了业务拓展,确实存在违规现象,(海通)这次可以理解为黄牌警告,再犯可能就要处罚了。”上海一券商创新业务部负责人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业内:违规为客户办理展期没有必要/

另一券商两融业务人士向记者阐述,一般券商系统均会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设置,以避免出现如 “为证券交易不足6个月时限要求的客户开立了融资融券账户”以及“为客户逾期融资或融券合约办理展期”等违规情况。

所以,违规动作会受到系统制约,如要进行,则需要对相关系统进行变动。他透露,一般而言,营业部层面无权限对此修改操作,而是由券商总部进行。

具体来看,针对监管部门指出的三类主要违规行为,前述创新业务负责人认为,第一类,即未按规定对维持担保比例下跌至平仓线(130%)融资融券客户采取平仓措施,由于仅有4名客户,应属个别情况;第二类,即“海通证券累计为106名在公司证券交易不足6个月时限要求的客户开立了融资融券账户”,他认为,该行为容易放大不合适投资者的交易风险,一旦出现类似昌九生化暴跌的两融案例,最终受损的则是投资者。

值得关注的是第三类,即海通证券为530名客户逾期融资或融券合约办理展期,上述两融业务人士向记者表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第13条第2款规定为,“证券公司与客户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即六个月),且不得展期。”

而一般业内通常采取如下方式避免违规,以融资为例,客户在即将到期时,手中持有融资买入的股票,可选择在到期前,将股票抛售后,将钱还给券商;然后再进行融资,从而买入同一批股票,这样就等于又延长了六个月。

“只需重新办个两融业务手续,这与客户手中股票涨跌没有关系。我们不允许展期,既无必要,也是为控制风险,到期不还,系统第二天则会平仓”,上述两融业务人士向记者表示。

对于诸如展期等违规情况细节,《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向海通证券发去采访提纲,截至记者发稿,尚未得到答复。

不过,前述创新业务部负责人向记者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大资金客户,你要他到期平仓,重新办手续,客户可能就不乐意,因为平仓后再买入,一是价格出现变动,二是存在交易成本,从业务角度来说,一些券商在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可能就会选择违规操作。”

券商两融业务增速迅猛/

“佣金率下降已成为大趋势,融资融券利息却能为券商贡献较为丰厚的收入,去年以来券商都在积极抢占两融市场份额”,华东某券商行业研究员向记者表示,两融业务正成为券商主要收入来源。

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观察,两融业务自2010年3月试点启动以来增速惊人。从最初90只标的股票扩容至2013年700只标的,两市融资融券余额从2010年年末的127亿元,增长到2013年年底的近3500亿元。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券商经营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115家证券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440.21亿元,同比增长33.7%。在各项业务中,融资融券增长较快,融资融券的利息收入为184.62亿元,同比增长逾250%,占总营收比例已提升至一成以上(2012年为4.06%)。

从市场份额来看,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国泰君安以276.22亿元的融资融券余额排名第一,而中信证券紧随其后,为252.54亿元。海通证券、招商证券等9家券商两融余额规模均在百亿元以上。排名前十的券商业务规模占到了市场总规模的半壁江山。

兴业证券近期研报指出,截至2013年,海通证券融资融券余额为198.48亿元,市场份额为5.73%。2013年两融业务利息收入为14.3亿元,同比增长达227.23%,两融业务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之比由上年的4.8%提升到13.7%。

在上述创新业务负责人看来,两融业务现已成券商盈利的核心部门之一,市场一致预期今年两融余额约为6000亿元,融资融券利息收入或将达到400亿元以上,对收入的增量贡献预计达12%~15%。

他同时提出,国内券商在享受两融业务利润之际,应当重视其中涉及到的监管风险及信用、法律等其他风险。例如,券商在开展两融业务时,不应为追求更高的利润,受利益驱使而忽视经营管理以及业务操作风险。如果缺乏相应的内控机制、信息技术系统等,则可能造成经营管理上的风险,而对相关技术系统的操作不当则容易发生平仓错误等业务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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