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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险企收到监管函 信泰人寿被叫停新业务

每经网 2014-03-21 09:49:17

昨日(3月20日),中国保监会发出了两份监管函,一份是给新光海航人寿的,另一份是给信泰人寿的。保监会的监管函显示,新光海航人寿去年四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为113.29%,属于偿付能力充足I类公司,而被保监会暂停增设分支机构。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昨日(3月20日),中国保监会发出了两份监管函,一份是给新光海航人寿的,另一份是给信泰人寿的。保监会的监管函显示,新光海航人寿去年四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为113.29%,属于偿付能力充足I类公司,而被保监会暂停增设分支机构。

而另一份开给信泰人寿的监管函更为严厉,信泰人寿的偿付能力极低,而其也受到了非常严厉的监管措施。来自保监会的监管函显示,信泰人寿2013年4季度末实际资本为-14.75亿元,最低资本为7.93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5.96%,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为此保监会责令信泰人寿从2014年3月17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但续期业务不受此限制。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最直接的措施就是通过股东增资来解决。昨日已有媒体报道,信泰人寿增资已有29.1亿元顺利存入其增资专用账户。对此,昨日信泰人寿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信泰人寿目前正在走增资程序,该人士称,其增资金额比此前媒体报道的还要大,目前正在走程序。至于何时能重新开展新业务的问题,该人士称,将会按照保监会的要求来进行。

责编 赵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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