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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善:宅基地可在县域内流转

2014-03-20 00:45:14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方案》提出了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体制创新、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体制改革、扩大开放合作新机制、开展民生幸福保障体制改革等四大主要任务,具体将在建立提升发展倒逼机制、创新城乡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等12个方面开展先行先试。

每经编辑|每经记者 徐杰 发自浙江    

每经记者 徐杰 发自浙江

3月18日,浙江省政府召开发布会,首次官方解读了已经批复实施的 《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业内专家解读认为,这将为全国县域多领域改革探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方案》提出了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体制创新、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体制改革、扩大开放合作新机制、开展民生幸福保障体制改革等四大主要任务,具体将在建立提升发展倒逼机制、创新城乡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等12个方面开展先行先试。

《方案》称,嘉善要以改革为统领,用足用好赋予嘉善县先行先试的权限,破解县域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其中一大突破是允许嘉善县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在县域行政区域范围置换、有偿使用、有偿退出机制,稳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同时,全面实施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完善宅基地管理。

对此,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省经济体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姚作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土地征建指标跨区域调整,农村宅基地县域范围内交易的话题比较敏感。“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原来只能在本村交易,现在我们要尝试改变这个情况。”

在土地使用制度上,《方案》要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长久不变的体制改革。允许以农村二轮承包为基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体制改革,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改革,实现承包权可抵押、担保。同时,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权转让和置换试点。

此外,《方案》还要求嘉善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机制,允许嘉善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试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改革。

针对《方案》中提出的宅基地和土地的流转,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所长卓勇良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宅基地和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财产,但当前实际状况是越来越多的农民不再耕种土地,原来较为封闭的管理模式已不适用于当前形势,如果流转不仅可以实现土地使用的集约化,同时可以增加农民的财产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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