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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今年将在27县试点农村集建用地入市

新华网 2014-03-17 14:41:20

记者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该省今年将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先行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试点,并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山西今年将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新华网太原3月17日电(记者 王飞航)记者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该省今年将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先行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试点,并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2013年,山西省争取国家下达和奖励计划指标16.75万亩,安排重点工程使用国家控制的计划指标12.2万亩,全年使用新增用地计划指标28.95万亩;此外,通过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露天采矿用地改革等用地新机制,拓展用地空间9.2万亩,全年共提供建设用地38.15万亩,为历史最高。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建功表示,今年山西省将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按照依法、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托国有建设用地交易市场,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有形交易市场和交易门户网站,逐步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据介绍,今年山西省将在27个县份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租赁、入股和抵押等方式入市流转。山西省国土资源部门将尽快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明确集体建设用地交易范围,健全集体建设用地交易规则和操作流程,规范交易信息披露,建立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逐步缩小征地范围,明确公益性行业用地和营利性行业用地的界限。

此外,山西省还将完善征地制度改革,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除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外,还必须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同时,要因地制宜探索“留地”“换地”“入股”等多种安置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长期受益。

原文链接: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40317/113918527710.shtml

责编 赵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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