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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规范险资银行存款业务 严禁借存款帮他人融资

每经网 2014-03-13 08:49:12

昨日(3月12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保险资金银行存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保险公司不得将银行存款用于向他人提供质押融资、担保、委托贷款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

每经编辑 黄俊玲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昨日(3月12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保险资金银行存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保险公司不得将银行存款用于向他人提供质押融资、担保、委托贷款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

银行存款是保险资产配置的基础性资产,占比接近三分之一。保监会认为,加强保险资金银行存款业务管理,对于维护保险资金的整体安全和稳健运行十分重要。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强化交易对手资质,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防范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二是建立银行存款托管机制,防范资金挪用风险;三是规范存单质押行为,明确以银行存款为自身质押融资的管理要求,禁止向他人提供质押融资、担保、委托贷款或为他人谋取利益;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银行存款业务的信息报告要求。《通知》还要求建立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加强交易对手风险监测。

《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以银行存款质押为自身融资的,融入资金应当主要用于临时调剂头寸和应付大额保险赔付等需要,融资额度纳入融资杠杆监测比例管理。

一位险企投资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通知》最大的特色就在于不得用于向他人提供质押融资、担保、委托贷款或为他人谋取利益,因为之前的确有保险公司这样操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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