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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风险引争议 P2P公司主动“求监管”

2014-03-04 01:19:30

编 者 按

2009年之后,P2P(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小额借贷交易)网贷行业迎来了春天,网贷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不过,行业的“野蛮生长”也暴露出诸多问题,比如非法设立资金池,网贷公司携款跑路,非法自融,设立假标等,让许多投资者遭受了损失,互联网金融被纳入监管的预期不断升温。在今年“两会”召开之际,讨论互联网金融如何监管的话题相当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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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吕成刚:监管P2P网贷地方可先行

每经记者 邓莉苹 发自深圳

今年以来,互联网金融被纳入监管的预期不断升温。近日,媒体的“两会”报道中也提到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

此前,在深圳市的人大会议中,深圳市人大代表吕成刚便提出议案,建议深圳市率先出台规定,对P2P网络借贷行业进行监管。

吕成刚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时表示,P2P行业兴起不久便野蛮生长,存在监管、法律、安全等问题,但最主要的还是监管问题,目前行业发展现状倒逼监管层必须有所作为。

六大风险

吕成刚是北京德恒 (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关注P2P网贷行业的时间已经比较长。她认为,作为一种新型的民间金融模式,P2P网络借贷既帮助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也拓宽了资金富余者的投资渠道,是一种有益的金融创新尝试。但目前来说,P2P网络借贷还处于成长探索的阶段,作为金融创新的产物,在目前法律法规不健全和交易机制不成熟的成长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和面临着不少问题。

她认为,目前主要存在六大风险问题:

首先是法律法规不健全。根据吕成刚此前名为《关于在深圳市率先立法规范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加强监管的建议》的议案,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一种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目前在国家和地方层面都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网络借贷平台这一民间借贷中介的合法性没有得到认可,平台运行尚处在一种无法可依的尴尬状态。

另外一个问题则是缺乏监管。吕成刚认为,由于网贷平台横跨互联网行业和金融行业的身份模糊性,由此产生的结果就是没有明确的归口管理部门,每个职能部门都认为不是自己的主管范围,增加了监管上的困难。

除了以上两个问题,吕成刚认为,P2P行业还存在行业准入门槛过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不完善、违约惩罚机制乏力、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等一系列问题。

明确监管

吕成刚对记者表示,从去年P2P成交体量来看,将其全面纳入监管体系并不成熟,今年全国范围内的监管也不一定会出台。深圳作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前沿阵地,可以充分利用好深圳市拥有的两个立法权(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较大的市立法权),着手制定《深圳市P2P网络借贷平台管理办法》,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法律性质,明确平台的中介服务机构属性。

吕成刚表示,首先需要深圳市政府金融办先去调研,形成相关的监管政策,同时也要求P2P行业成立行业协会,也会让工商管理部门提高行业企业入门门槛,所有这些都是一个目的,也是最迫切的,就是一定要明确监管主体。

吕成刚认为,平台应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业务数据报表,内容应当涵盖借款数额、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分笔情况、偿还方式、违约情况等,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监管部门还应该对P2P行业设立一个行业门槛。

此外,P2P平台应该改进运营模式,她认为,要在深圳各家平台之间,统一强制建立第三方平台托管制度,由第三方平台进行资金监管,将平台自有资金和贷款人资金相互隔离;平台还要建立严格、规范、专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和业务操作流程,只提供中介服务,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直接参与借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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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龙贷董事长王思聪:下半年或再现“跑路潮”监管应加快

每经记者 朱丹丹 发自北京

互联网金融的热度不减,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讨论如何监管的话题日渐热门。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是必要的,希望监管政策能够早点出台。个人认为,应该‘以框架监管代替细则监管,预留一定的制定空间;以技术监管代替人工监管,适应互联网金融的业务节奏和创兴步伐;以分级认证监管代替市场准入监管,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翼龙贷董事长王思聪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王思聪进一步指出,2014年,作为互联网金融主流代表之一的P2P行业将进入全面爆发,即可能出现上百亿的交易量。不过,预计下半年会出现更为严重的“跑路潮”。

P2P监管成热门话题

互联网金融如何监管,成为“两会”召开之际讨论的热门话题。

2月27日,“两会”首份互联网金融监管提案曝光。全国政协委员、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的提案中就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提出建议:一是构建有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二是统一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监管体系;三是加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权益保护;四是探索设立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保障资金。

“从监管层透露出的信息来看,互联网金融监管可能更侧重于底线思维,因为监管层目前还没有完全了解到互联网金融具体的风险,仅是知道了风险的范畴,而如何去解决风险还在研究当中。”王思聪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王思聪认为,作为互联网金融主流代表之一的P2P网络借贷,应该构建行业标准规范:首先,准入资质,即金融牌照的问题;其次,业务规范,即法律风险问题,包括不得非法集资,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是互联网金融不得触碰的两条红线;第三,风险评估,即包括技术支持、风控理念、风险拨备金等;最后,涉及从业资格、道德风险、信息安全等企业管理问题,毕竟与其他行业相比,金融行业对企业内部各项工作的管理以及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平要求更高。

下半年或再现“跑路潮”

王思聪还进一步指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是必要的。他呼吁,监管政策应该早点出台,但监管方面必须注意三点,一是P2P等的监管没有所谓的松散型的,必须依靠法律法规去监管;二是以协会形式去监管很有可能不会达到理想的监管状态,三是必须有实质性的政策和法律的出台。

此外,一位全国政协委员也指出,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扶大限小”的原则,其中“扶”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是指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另一方面是发放一定的牌照,使其执证上岗,纳入到监管的“正规军”之中。

谈到对P2P行业的监管建议,王思聪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具体监管事项可包括门槛标准是怎样的,平台公司是否触及法律红线,平台产品业务的种类是否合法,风险拨备金的存放和监管、是否有风险预防机制及对于客户借贷利率的高低等等”,王思聪认为,从目前的形势来看,监管政策年中出来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互联网金融经历了2013年快速发展,规模也在逐渐增大,2014年若再不监管,今后就可能会出现大的风险事件,这样监管成本就会非常高。“今年行业洗牌会很惨烈,因为很多P2P机构都是去年上线的,盲目追求交易量,恰好今年会经历还款周期,再加上实体经济恢复得不是很好,预计下半年或再现更为严重的‘跑路潮’。”王思聪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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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贷CEO张俊:P2P监管或采用“负面清单”模式

每经实习记者 史青伟 发自上海

“P2P的未来由市场选择”,拍拍贷CEO张俊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如此说道。

作为中国第一家P2P公司,拍拍贷与其他P2P公司一样,经历了飞速发展的2013年,2013年也被认为是互联网金融的元年。不过,P2P也存在平台违法违规、非法集资的行为,行业内对于监管的呼声也比较高。

“我们判断未来对整个P2P行业进行监管的话,可能也会是类似负面清单的方式,规定什么不能做,什么红线不能碰。”张俊分析道。

P2P行业的缩影

作为中国的第一家P2P公司,拍拍贷的发展就像中国P2P行业的一个缩影。

拍拍贷创立于2007年,2009年被张俊当成创业最困难的一年。这一年,拍拍贷开始了“惊险”的收费模式尝试。收费模式让网站交易额大跌,公司遭遇到转型中最困难的低潮期。不过,收费模式最终取得了成功,这可谓是拍拍贷转折点之战。

迈过了2009年公司最艰难的坎,拍拍贷走向了“野蛮生长”的道路,拍拍贷平台交易规模自2009年开始,连续五年维持200%以上的增长速度;2012年实现交易规模2.9亿元,2013年增速为257.7%,交易规模超过10亿元。

谈及公司飞速发展原因,张俊坦陈:“2009年之后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需求强烈,而银行在小企业融资方面设置的门槛较高,意愿不强,这也是拍拍贷等P2P平台存在的意义。”

2009年之后,网贷行业迎来了春天,网贷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2009年,红岭创投在深圳成立,人人友信集团旗下公司人人贷2010年5月成立,而2013年互联网金融的火热,更是把P2P网贷行业带进更多人的视野中。

不过,行业的快速发展,也让人们看到了诸多不规范的地方,比如非法设立资金池,网贷公司卷款跑路,非法自融,设立假标等现象,让许多投资者遭受了损失,市场亟需监管。

“欢迎监管”

与绝大多数P2P网贷公司不同的是,拍拍贷至成立至今一直坚守线上模式。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拍拍贷成立之初采用线上模式原因之一是规避法律风险,比如说非法集资的法律禁区。

“我们之所以请了公司另外一位合伙人胡宏辉来,因为胡宏辉是律师出身,成立至今也只做信用中介,不涉及线下业务。”张俊说道。

在拍拍贷看来,线上模式更加符合未来对P2P行业发展的监管要求,便于P2P企业将精力集中在平台和运作管理上,纯线上有利于大数据应用。

“互联网天然具有营销效率高的优势,这使得贷款对象向三、四线城市下沉,线上模式降低了交易成本,同时对借贷双方来说也是透明和高效的模式。”张俊说道。

线上模式的意义并不仅仅如此,今年初的107号文,第一次从官方的角度对P2P“影子银行”的身份进行了明确,未来将纳入监管范围。而垫付本息、提供担保及资金池模式,也正是监管可能重点整顿的对象。

按照张俊的说法,这么多年的坚守让他看到了行业迈入正规发展的希望,拍拍贷不仅不怕监管,而且“欢迎”监管。

在谈及P2P的具体监管时,张俊并没有鼓吹线上模式,也没有排斥线下模式,而是认为市场会做出选择,P2P的本质还是资金通道。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 “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张俊认为,从监管层的思路上来看,P2P行业也会让市场发挥作用。

“我们在判断未来对整个P2P行业进行监管的话,可能也会是类似负面清单的方式,规定什么不能做,什么红线不能碰。”张俊说道。

而在监管方式上,张俊判断可能类似第三方支付一样,会有牌照这样一种东西,对于想在P2P领域继续做下去的公司来说,必须取得这个牌照。

在张俊看来,监管的核心是真实的信息披露,而在没有明确的监管和法律法规出台前,须要求P2P企业披露真实风险,公开逾期率、坏账率等信息,要求借款合同真实,进而匹配交易,担保交易要符合担保法,公司要有充足的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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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

互联网金融“观察期”有多久

每经记者 向江林 发自成都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焰《关于规范互联网金融保险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提案》曝光,提案内容涉及构建有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探索设立互联网金融投资保障基金等四个方面,并不限于保险领域——这可以说为“两会”期间的互联网监管话题开了一个头。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在“两会”召开之前,亦有代表、委员赴部分P2P公司调研,拟提交互联网金融相关监管议案和提案,互联网金融监管话题接下来的热度可以预见。

事实上,去年10月以来,从P2P网络借贷领域频频曝出风险事件开始,“监管”便一直被业界挂在嘴边。与此同时,担心监管会压制创新的声音也同样不绝于耳。

在记者看来,创新固然是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属性之一,但这并不能成为“监管套利”的理由。何为监管套利?它是指机构利用监管标准的差异或模糊地带,选择按照相对宽松的标准展业,以此降低监管成本、获取超额收益。以互联网金融提供的支付、放贷等服务为例,事实上,早有传统金融机构提出:同样提供支付服务或者贷款业务,为何受到的监管不一样?近日围绕互联网“某某宝”之类的理财产品的褒与贬,更是将这一争论推到了顶峰。

监管的公平,同样体现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内部。准入方面,如果设置较高门槛,会否客观上帮助先发者过快形成寡头垄断格局?但如果不设置或设置较低门槛,又能否改变目前鱼龙混杂的现状?业务边界方面,明确的边界固然有助于行业的有序经营,但会否压制创新?如果以创新的名义模糊业务限制,各类“擦边球”对于合规经营者则是明显的不公平……

或许正是有鉴于此,央行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各类调研和座谈密集举行,但实际的举措仍停留于业界的各种猜测,其审慎态度可见一斑。事实上,按照央行副行长刘士余的说法,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看,对互联网金融进行评价,目前尚缺乏足够的时间和数据支持,因此要保留出一定的观察期。

观察期如何破题?已经引发激烈争论的互联网货币基金和风险正在不断暴露的P2P网贷,都是可能的切入点。从近期来看,监管的第一枪,或许会在“宝宝军团”身上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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