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5 01:04:54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昨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从今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改革试点,从原来的先行试点地区向全国推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营改增全国试点的首个申报期共减税130.13亿元,预计全年减税额将达到或超过1200亿元。而上海实行营改增以来,全年整体减少税收200亿元左右。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 “重头戏”,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税制改革要求的重要内容。近两年的“营改增”试点和今年扩围已取得明显成效,有力推动了服务业发展,促进了结构调整,增加了社会就业。
会议决定,继续有序扩大试点范围,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营改增”实施以来,大部分企业的税负降低,但是也有部分行业税负不降反增,其中主要是物流企业和会展业等,税负“不降反升”的主要原因是抵扣问题,有些项目不能抵扣,不能形成完整的抵扣链。
此前,地方税务部门多次向财政部、国税总局建议,继续加快全国“营改增”改革进程,尽快对邮电通信业、铁路运输业、居民生活服务业、建筑安装业和金融保险业实施“营改增”改革,更好地解决试点纳税人因进项税额不充分造成税收负担增加的问题。
这次“营改增”的扩容,有望缓解部分企业税负 “不降反升”的情况,但有业内人士分析,具体还要看“营改增”试点的具体实施范围。
此外,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地方的主体税种营业税面临萎缩,据国税总局前副局长许善达估计,按照增值税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地方1.5万亿元的营业税作为主体税种,最后可能仅剩3000亿元左右。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营改增”全面实施后,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地方税体系就没有了主体税种,这将倒逼现行的财税体制改革,“‘营改增’是调整我国税制结构的契机。”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