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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外金融机构有望分羹自贸区 离岸业务仍有放开余地

2013-12-03 01:04:10

每经记者 袁君 发自上海

12月2日,央行公布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别在投融资汇兑、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改革等几大方面列举了30条具体措施。作为上海自贸区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意见》的出台将对相关金融机构、企业以及普通百姓带来哪些好处?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进行深入采访和解析。

随着央行的分账管理规定正式发布,上海自贸区内银行业务距实质性推进又前进了一大步。

昨日 (12月2日),央行公布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30条意见涵盖了贸易便利化、人民币跨境结算、外汇管理、利率市场化等方面。

国际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央行的《意见》是对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要求的细化和落实,基本未超出市场预期,就《意见》内容来看,上海自贸区的离岸业务仍然有放开的余地。“我认为可以一次放开到位。在香港可以做的人民币业务,在上海自贸区内应该都可以做。”

对于今后的政策走向,业内人士及专家均认为,需等相关部门出台进一步可操作细则之后,才能开展具体业务。

业内期待具体操作细则出台/

由于自贸区是 “境内关外”,居民、非居民以及区内、区外企业仍可在银行办理业务,但为了保证居民与非居民的账户有隔离,不会在关内关外随意划转,分账系统是金融机构入驻上海自贸区的重要条件。

《意见》指出,“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可根据人民银行规定,通过设立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区内主体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并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从字面意思理解,此条款将分账核算单元的目标群设立为上海地区金融机构,那是否意味着自贸区外的金融机构也可从自贸区内的金融业务方面分得一杯羹呢?

“对,要参与到上海自贸区的金融业务不一定要到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离岸金融业务只要做到账户隔离就可以了。”赵庆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如果没有对客户进行账户隔离,物理隔离是没有意义的。通常限制金融机构跨区经营,比如工行江苏分行就不能做上海分行的一般业务,主要是因为涉及到财产抵押,客户风险防控等问题。”

实施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以后,在对自贸区金融机构的监测与管理方面,《意见》指出,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业务计入其法人行的资本充足率核算,流动性管理以自求平衡为原则,必要时可由其上级行提供。

不过,此次央行出台的是 《意见》而非“政策”,一位股份行内部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其实现在各家银行对上述分账核算单元还比较陌生,因为毕竟不是之前经常能见得到的。因此,在具体的操作细则出来之前,肯定还没办法开展具体的业务。

大额可转让存单区内先行先试/

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意见》指出,上海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在一定原则基础上,凭区内机构 (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内的企业除外)和个人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经常项下、直接投资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在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方面,此前市场关注已久的大额可转让存单也将在自贸区内先行先试。《意见》指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将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纳入优先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机构范围,在区内实现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的先行先试。

同时,根据相关基础条件的成熟程度,推进试验区利率市场化体系建设。完善区内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和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资金利率的市场化定价监测机制。条件成熟时,放开区内一般账户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而这被认为是自贸区内市场化进程迈出的重要一步。

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利率市场化全国都要搞,不过自贸区内走的步子稍快一些,上海的金融机构本身的经营水平、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相对领先,所以这些银行进行大额可转让存单试点、一般账户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等业务,相对风险也会小一些。

未来政策将会动态调整/

此前,业内人士及各界专家大多认为,应该在上海自贸区内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并且达到一定的深度、广度和规模,使其成为境内外投资者进行人民币资产配置的重要市场。从此次央行发布的《意见》来看,上海自贸区的离岸金融业务仍有放开的余地。

赵庆明认为,《意见》中有关“在条件成熟时,放开区内一般账户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的表述,实际上还是有管制的。

赵庆明说,“我认为可以一次放开到位。在香港可以做的人民币业务,在上海自贸区内应该都可以做。内地一些金融机构都是香港人民币业务的主要参与者,他们一定会借鉴其在香港的经验,所以不要担心可能做不好。”

同样包含在离岸金融业务范畴之内的还有对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的管理方式改革。《意见》第二十三条指出,取消金融类租赁公司境外租赁等境外债权业务的逐笔审批,实行登记管理。经批准,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及中资融资租赁公司境内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简化飞机、船舶等大型融资租赁项目预付货款手续。

专家认为,上述关于融资租赁机构的管理改革措施将令其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赵庆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金融类租赁公司资金来源除了资本金,还有就是从境外获取的融资,即境外债权。现在不再逐笔审批,转为登记管理,实际上就是事后管理、事后监测。

对于今后政策的走向,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从《意见》中诸多包含着限定性要求的表述,和从《意见》最后一条明确表示的 “制定相应细则后组织实施,并做好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审慎管理要求的衔接”来看,还需相关主管部门推出可操作的规则才可执行。与此同时,《意见》表示:“成熟一项,推动一项”,表明政策会是动态调整的。

央行金融支持自贸区《意见》看点

区内居民可通过设立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实现分账核算管理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可按规定开展境外证券和衍生品投资业务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纳入优先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机构范围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开展包括证券等各类境外投资取消金融类租赁公司境外境外租赁等境外债券业务逐笔审批

企业篇

金融支持自贸区建设 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意愿结汇”

每经记者 夏冰 发自上海

昨日(12月2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完成的针对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的《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区内的企业,在贸易项下的跨境收付兑换大幅度放开的同时,直接投资项下的政策也有所松动。《意见》表示,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同时,在保证交易真实性和数据采集完整的条件下,允许区内外商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资金意愿结汇。

境内外直接投资将成现实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央行本次发文支持自贸区的30条细则以“意见”形式明确。根据《意见》,央行公布的具体措施,包括金融支持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便利跨境投资和贸易。

具体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进一步扩大试验区对外开放,支持企业走出去;二是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使区内企业和个人更加灵活使用本币进行跨境交易,降低汇兑成本,减少汇率风险;三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加快改革进程,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四是深化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逐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

“现在和银行沟通下来,我们会在融资成本上有优惠政策,利率方面会比自贸区没成立前低一些,财务成本的下降,也促进我们在自贸区内谋划另一家能直接承接外贸交易的子公司。而在过去,因为结算、汇兑方面的不便,我们都不想轻易去承接此类业务。”已扎根外高桥自贸区内多年、专业从事通用厂房出租、通用厂房出售的上海中色实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陈天宇如是告诉记者。

昨日,上海泛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渠道部总经理王自立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自贸区内大宗商品中心建设及现代金融创新业务是上海自贸区的重要发展领域,因此,在离岸结算、货币自由兑换、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跨境结算、多种方式解决企业融资等方面,能够真正让泛亚金融这样以创新业务为基因的公司寻得较大的探索空间。”

王自立表示,“我觉得政策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机会。以前有色金属行业因为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行业格局比较分散,因此,出口没有很有效的组织,很多珍贵的资源没有得到有效使用。随着自贸区政策的愈发明朗,为产业寻求国际定价权、话语权获得了更多的政策支持。”

为促进企业跨境直接投资便利化,《意见》提出,试验区跨境直接投资可按上海市有关规定与前置核准脱钩,直接向银行办理所涉及的跨境收付、兑换业务。

另外,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按规定进入上海地区的证券和期货交易场所进行投资和交易。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按国家有关法规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根据市场需求,探索在区内开展国际金融资产交易等。

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在跨境收付兑换方面为促进对外融资便利化,《意见》提出,根据经营需要,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中外资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完善全口径外债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外债风险。

另外,在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方面,《意见》表示,区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开展集团内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为其境内外关联企业提供经常项下集中收付业务。

外汇资金使用方面,《意见》提出支持试验区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扩大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企业范围,进一步简化外币资金池管理,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此外,《意见》还表示,应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加强事后监管。在保证交易真实性和数据采集完整的条件下,允许区内外商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资金意愿结汇。

对此,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郑志律师认为,“虽然感觉30条比较宽泛,但其实想象空间很大。《意见》的出台整体而言对自贸区的金融机构和一般企业都是利好消息。一旦《意见》中的各项政策得到落实,将对跨境交易、进一步吸收利用外资,尤其是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郑志认为,长远来看,甚至会对深化市场经济改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要注意利率市场化、放开外汇管理的节奏和方式,防范利率剧烈波动、热钱涌入、恶意套现等风险。

个人篇

个人境外投资开闸拓宽居民投资渠道

每经记者 沙斐 发自上海

自贸区个人境内外投资迎来新突破。央行昨日(12月2日)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双向投资境内外市场。

据《意见》第九条,为了便利个人跨境投资,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按规定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外投资;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可按规定在区内金融机构开立非居民个人境内投资专户,按规定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

业内分析认为,在资本项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试点开闸个人双向投资境内外市场的“水龙头”,与“藏汇于民”的理念相吻合,此举或将有效拓宽国内居民的投资渠道,并改善现有的金融市场格局。

拓宽个人境内外投资渠道

在资本账项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境内的个人只可以通过银行、基金等合格境内机构进行金融、证券等全球资产配置。

“国内居民需要一个更便利的全球投资平台来配置资产。”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意见》的出台意味着内地居民可全方位参与到海外资本市场。从资产配置的角度来看,允许居民参与海外投资,也更有利于资产分散从而规避风险。

孙立坚表示,由于目前只针对自贸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开放各类境外投资,短期内资金量较小,不构成较大风险。随着对外投资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国内居民对海外投资不断加深了解,如果国内金融机构在金融创新以及风险控制能力上不能跟上国际步伐,相信会面临很大的挑战。

此外,《意见》还允许,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可按规定在区内金融机构开立非居民个人境内投资专户,按规定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

跨境电子商务面临新机遇

《意见》十四条指出,上海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与区内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且许可业务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的支付机构合作,按照支付机构有关管理政策,为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

据了解,作为首批入驻自贸区的项目之一,上海唯一的国家跨境贸易电子交易试点——“跨境通”电子商务平台已完成功能测试,正待通过海关总署的验收即可上线运行。“跨境通”即将推出的商品将主要包括服装等六大类热门商品,价格预计有望比国内专柜便宜三成左右。

多数业内人士表示,该平台一旦上线运营,不仅会直接冲击国内目前从事海外代购的一批商户,更会缩小国内外奢侈品之间的价格差距,对于国内奢侈品实体经营也有较大冲击。而消费者个人也有望得到实惠。

另外,与其他 “海淘”网站不同的是,“跨境通”采取的是仓储保税进口加个人购买的模式,即仓库到个人的直接销售。为保证价格透明,上述平台的每件产品,除标明商品本身的价格,还会标明进口关税和物流费用。

根据承担“跨境通”建设运营的上海东方支付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方支付)方面的说法,商品在通关前已全部缴付过 “行邮税”,通关时,海关的工作人员验证过“跨境通”商品上独有的二维码,会安排其走绿色通道。

“跨境通”要求所有入驻的店铺,在国内有承担或者负责售后服务的分支机构。“我们的平台其实是在做一个全球的商品类搜索引擎,公司主要通过海关对该平台上所有的商户以及商品进行备案,可以说平台上所销售的商品均系热门正品商品。”东方支付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平台的合作商户主要来自境外,公司对这些商户的要求是在境内一定要有子公司或分公司,除了方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售后服务,还便于海关管理,一旦有责任问题发生,就能快速找到追溯人。

市场篇

资本双向开放 仍有赖股市配套改革

每经记者 涂颖浩 发自上海

继证监会9月底发布资本市场支持上海自贸区若干政策措施后,央行也在12月2日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次央行出台《意见》,为资本账户的开放创造了一个物质基础,待条件成熟后,实现FTA账户(即自贸区账户)和一般账户打通,就可以实现资金完全自由转账。另外,也表明央行对上海自贸区的态度是非常积极的。”

为资本账户开放创造基础

《意见》指出,要稳步开放国内资本市场。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按规定进入上海地区的证券和期货交易场所进行投资和交易。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按国家有关法规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

“《意见》中规定开放国内的资本市场以及个人和企业的跨境投资,现在的开放力度应该说比较大,由于目前风险账户的管理是通过FTA账户管理,而此前在投资业务上慢一些,这次看到的是投资和跨境贸易结算业务同步在进行。”孙立坚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也为资本账户的开放创造了一个物质基础,待条件成熟后,实现FTA账户和一般账户打通,就可以实现资金完全自由转账。”

资本市场要想提高对外开放程度,须有人民币国际化的突破推进,同时还要有资本管制的放松。

“目前来看,最大的障碍在于债市和股市两个平台。”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我们的债市和股市在市场化方面的基本要求没有达到,只有当市场化、法制化有一定基础之后,国际化的风险才能降低。”

“推出自贸区的目的更多来自于金融自由化,包括利率、汇率市场化。利用自贸区这样的平台推动金融自由化的发展,希望通过自贸区相对封闭地做一个尝试和跨越。”董登新认为,“央行此次的《通知》是在自贸区试点过程中的尝试,在自贸区的部署还有赖于资本市场配套(措施)的改革推进,当然还有证监会的协同。”

监管思路出现转变

董登新表示:“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最后一关就是资本市场,目前国内的资本市场开放度相对较低,资本市场的现状跟资本管制密切相关,这一问题又与人民币的国际化相连,归根结底在于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可兑换进程比较缓慢。”

《意见》还表示,自贸区内将实施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对此,孙立坚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直以来,由于强调监管的重要性,对业务的创新和开展带来一些障碍。”

孙立坚指出,风险方面如果真的出现大问题,可以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对套利投机的完全有可能采取叫停等处置办法。

之前,金融改革是以监管能力来判断开放程度,今天则是更多强调开放。从一开始稳扎稳打的办法,到今天强调通过自贸区的开放实现竞争能力的提高,监管层有一个思路上的改变。孙立坚称,此次《意见》的出台,表明央行对上海自贸区的态度是非常积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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