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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每经网 2013-11-06 16:06:18

根据山西省物价部门的通知,山西省将降低火电企业上网电价,对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标准每千瓦时降低0.9分钱(含税)。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近日,山西省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方案对外公布。

根据山西省物价部门的通知,山西省将降低火电企业上网电价,对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标准每千瓦时降低0.9分钱(含税)。同时,对釆用新技术进行除尘、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立方米(重点地区低于20mg/立方米),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机组的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

早在今年10月初,国家发改委曾经公布了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相关省份的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其中山西省的降价标准为0.90分/千瓦时,与此次山西省公布的降价标准一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调整后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适当降低了山西省火电企业上网电价。

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标准每千瓦时降低0.9分钱(含税);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调整后,山西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767元。未安装烟气脱硫设施或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的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扣减1.5分钱。热电联产小火电机组、余热余压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及自备电厂,余量上网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9分钱。

而对采用脱硝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机组的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对釆用新技术进行除尘、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立方米(重点地区低于20mg/立方米),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

同时,将山西省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以外,其他省内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5分钱;居民生活用电征收标准仍为每千瓦时0.1分钱。山西电网向京津唐电网送电价格调整为每千瓦时0.3817元;向河北南部电网送电价格同步降低每千瓦时0.7分钱。

责编 赵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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