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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官员看“营改增”:税收任务降了几千万

2013-11-05 01:30:09

有地方税务局官员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几个行业的营业税征管工作都交给了国税局,现在地税的工作量肯定减少。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营改增”对地税系统的影响逐步显现,作为地方税主要来源之一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征管工作收归国税局,地税的业务面临萎缩。

有地方税务局官员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几个行业的营业税征管工作都交给了国税局,现在地税的工作量肯定减少。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日益临近,财税体制改革的争议日益升温,而“营改增”被作为税改的重要突破口受到格外关注。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日前表示,“营改增”改革是当前税制改革的重头戏和未来推进配套改革的重要契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日前提出的“383改革方案”,也体现出了利用“营改增”倒逼的契机,对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进行全面优化调整的意图。

地税局业务量萎缩

“年初定的税收任务是5亿,现在降了几千万,每年的地方税收增长任务要稳定在20%增幅以上,现在看来,这个增速也不太可能完成了。”中部省份江西的一名地税官员分析说,除了土地财政的萎缩,或多或少也受到了“营改增”的影响。

对于他个人而言,“营改增”最直观的感受是地税局的业务量萎缩,“按照现在‘营改增’,几个行业的营业税征管工作都交给了国税局,我们的工作自然减少了。”

目前,现行“营改增”的“1+7”试点行业涉及原营业税覆盖的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业、服务业和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的部分内容,而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和其他生活性服务业等改革难度相对较大的行业还没有纳入改革范围。

据《经济日报》报道,国税总局局长王军9月26日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根据国务院部署,“十二五”期间要完成“营改增”任务,要实实在在地抓紧谋划明年改革的方案,一是提早做好铁路、运输、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各项准备;二是要加强研究能否、何时、如何推进生活类服务业“营改增”问题。

这也意味着,随着改革的推进,“营改增”扩围势在必行。一旦“营改增”全面推开,现营业税的征管部门也从地税局转变为国税局,地税业务必将面临进一步的萎缩。今年8月“营改增”范围在全国试行以来,有关地税分拆进入国税和财政系统的说法就在不断传出。

上述江西税务官员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这种说法不是没有根据,“现在地税的业务量下降,总得要解决地税人员的工作问题吧”。

对于现有的税收体制而言,更关键的问题在于,“营改增”全面推进意味着营业税这一地方主要税收来源面临退出地方财税体系。公开数据显示,2011年增值税和营业税相加占全国总税收的42.5%。

为了保证地方财力,目前“营改增”还处于过渡阶段。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绍,国税局从“营改增”行业征收后,又直接将这部分税收划归到地方国库,过渡期之后,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是75%上交,25%归地方,“这只是过渡性的做法,‘营改增’最终完成后,中央与地方的比例会有所调整,以后可能中央会降低些”。

开启新一轮财税改革

“‘营改增’的全面推进将开启中国新一轮财税改革。”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说,“营改增”表面看是两个税种的归并,但会倒逼财税体制改革的配套,推进建立新的地方税体系,并触动政府间收入划分格局,成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施正文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营改增”客观上会倒逼财税体制改革,地方税萎缩客观上也会推动税改。

由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临近,财税体制改革日益受到关注,“营改增”问题难以回避。国研中心公布的“383方案”将当前财政体制问题归为政府事权不清、收支结构不合理、地方债风险突出,强调以优先调整事权、带动财力重新配置为重点,启动新一轮财税改革。

施正文认为,财政体制改革应该积极借助“营改增”的积极功能,推动税制的优化,发挥财税的积极作用,通过“营改增”降低间接税的规模,以便为财产税的征收腾出空间,这对扩大消费、经济转型升级都会有影响;而从地方财政来看,“营改增”后要稳定地方财源,不能完全依赖于中央财政,而是需要建立一些独立的税种来增强地方财政的自主能力,比如消费税、房产税等。另外,“383方案”也提到,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一定过渡期后全面推开,并明确为区县级政府主体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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