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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将于9月22日一审宣判

新华网 2013-09-22 08:30:37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9月22日10时在该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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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18日电 18日16时,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人民网官方微博发布公告: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9月22日10时在该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8月22日上午8时43分,薄熙来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近5天的公开开庭审理,于8月26日13时04分一审结束。

庭审期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了庭审情况。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单独受贿和共同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058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共同贪污公款人民币500万元,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

文章链接 http://news.163.com/api/13/0922/01/99BF6H5I0001124J.html?hl

责编 陈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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