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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博时基金经理马乐涉老鼠仓被批捕

证券时报 2013-09-03 08:55:57

 

 

原博时基金经理马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经中国证监会通报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9月2日,证券时报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该院以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马乐。

侦查机关初步查明,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犯罪嫌疑人马乐在担任“博时精选”基金经理期间,利用“博时精选”交易股票的非公开信息,操作自己控制的3个股票账户,通过临时购买的不记名神州行卡电话下单,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买入相同股票76只,成交金额10亿余元,获利近2000万元。

2013年7月11日、12日,证监会对涉案3个股票账户共冻结金额合计3700万元。7月17日,马乐到深圳市公安局主动投案。深圳市公安局于同日对其立案侦查并对其刑事拘留。

在接受讯问时,马乐供称,“我利用控制的3个证券账户,先于基金账户买入,基金账户再买;先于基金账户卖出,基金账户再卖,使控制的账户获得稳定的较高收益。”据查,该3个证券账户开户人为马乐妻子的亲戚或同学,但账户均由马乐操作,密码也由他掌管。

监管部门出具的有关函件和调查报告认定,博时精选交易标的股票、交易时点和数量,属于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非公开信息。马乐作为博时精选的基金经理,不但完全知悉博时精选的股票、交易时点和数量,而且在投资期限内有完全的控制权。

侦查机关通过审查涉案账户资料及博时精选基金交易指令明细、博时精选基金交易记录发现,博时精选基金与涉案账户交易股票确实存在趋同情况。

办案检察官郭嘉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马乐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之规定,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原文:http://funds.hexun.com/2013-09-03/157663872.html

责编 何剑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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