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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违约龙头股份成“冤大头” 被仲裁赔偿638万美元

每经网 2013-08-01 09:20:37

龙头股份(600630,SH)最近摊上事了。

每经编辑| 李映泉    

每经记者 李映泉

龙头股份(600630,SH)最近摊上事了。公司代理的一项棉花进口合同,由于买方未履行合同,卖方遂向国际棉花协会(以下简称国际棉协)提起仲裁。根据仲裁结果,作为合同中间代理商的龙头股份却成了“冤大头”,被裁决赔偿卖方637.6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907.79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该笔赔偿金额占龙头股份2012年净利润的85.58%。虽然龙头股份表示买方已书面承诺承担所有风险,但如果最终风险无法得到控制,可能会对其业绩产生巨大影响。

对于接下来的应对措施,龙头股份表示将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依据英国《仲裁法》,向国际棉协所在国有管辖权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或依据相关国际公约及中国法律,提出不予承认及执行该仲裁裁决;另一方面,公司将立即与买方上海贤丰协商,要求买方向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并敦促买方尽快与ICT公司进行和解,以彻底解决本案。与此同时,龙头股份内部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对相关内控制度、流程进行梳理、检查。

龙头股份表示该仲裁结果对公司可能存在或有风险,买方上海贤丰已经书面承诺承担所有风险,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目前尚无法判断。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本次赔偿总金额3907.79万元,占龙头股份2012年全净利润4565.99万元的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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