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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通信受累东湖高新巨亏 权益法入账利润降九成

2013-07-26 00:48:48

每经编辑|每经记者 李映泉 发自武汉    

每经记者 李映泉 发自武汉

昨日 (7月25日),东湖高新(600133,收盘价5.08元)遭遇业绩地雷,由于巨额的资产减值,导致其上半年业绩预亏6.5亿元左右。与此同时,作为东湖高新股东之一的长江通信(600345,收盘价15.51元)立即宣布“中枪”,预计中报业绩下滑九成,而下滑原因则是东湖高新的亏损拖累。

值得一提的是,正是由于长江通信对东湖高新股权的入账方式采用了权益法,因此其业绩会受东湖高新亏损牵连。但知名会计专家马靖昊认为,长江通信在东湖高新的持股比例较低,已经不太符合权益法入账的条件,合理的做法是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有效合理地避免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业绩下滑引发暴跌/

昨天,东湖高新发布公告显示,由于其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的停产,公司将计提高达6.66亿元的资产减值,致使公司2013年上半年度业绩预亏6.5亿元左右。同一时间,作为东湖高新股东之一的上市公司长江通信也发布业绩预减公告,预计上半年业绩同比减少90%左右,下滑的原因主要就是东湖高新的亏损,导致公司以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出现大幅损失。

突如其来的业绩“地雷”也让两公司的股民猝不及防。消息出炉后,两股齐齐暴跌。其中东湖高新几乎跌停,跌幅为9.77%,而长江通信也暴跌8.98%。 然而,部分长江通信的股东却对此持有疑虑。一位投资者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长江通信的这次预减很奇怪,要说东湖高新的亏损,凯迪电力和长江通信都是它的股东,为什么凯迪电力没有说影响业绩,但是长江通信却下滑了这么多?难道东湖高新的业绩地雷还要我们长江通信的股东买单不成?”

东湖高新最新的股东情况显示,长江通信持有3424.07万股,占总股本的5.40%;而凯迪电力(000939,收盘价4.97)持有其2478.80万股,占总股本的3.91%。但两家公司对参股的会计处理方法并不相同,长江通信采用的是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权益法入账,而凯迪电力则将其归入了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在东湖高新的业绩地雷炸响后,凯迪电力并未披露公告解释其对公司的影响,股价昨日仅下跌3.12%,同样的是东湖高新的股东,凯迪电力似乎幸运得多。

为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凯迪电力,公司董秘张宏建告诉记者,由于公司使用的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记账方式,因此东湖高新的亏损对凯迪电力的经营业绩没有影响,公司的业绩只受东湖高新的股价变动影响。

会计政策有待调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2002年,长江通信即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获得东湖高新18.29%的股份,一度成为东湖高新的第二大股东。而在当时,凯迪电力还是东湖高新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接近30%。两家公司彼时也均采用权益法计入东湖高新的股权。

随后的多年时间里,两家公司开始逐渐减持东湖高新的股份,凯迪电力也逐渐放弃了对东湖高新的实际控制。在会计政策上,凯迪电力对东湖高新股权的权益法记账方式也随之更变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但长江通信却一直保持着权益法的记账方式,时至今日,公司业绩一直受东湖高新较大的影响。

“对参股公司选择权益法的记账方式,基本上相当于和它绑在了一条绳子上。”知名会计专家马靖昊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道,“每一季度,该参股公司的盈利和亏损,都将按照持股比例反映到本公司的账面上。”

马靖昊表示,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记账方法,除了权益法之外,还有一种成本法。成本法是仅以最初的入股成本记账,入股后,无论参股公司业绩如何变动,都与本公司自身业绩无关,往往只有在最终处置该部分股权时,依照处置的价格计算盈亏。他指出,一般情况下,对于参股20%以上的公司,适用权益法;参股20%以下的公司,适用成本法。除非本公司能对参股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持股20%以下仍可以使用权益法。

值得注意的是,在东湖高新现任的9位董事会成员中,仅只有黄笑声一位董事是来自长江通信,其同时还兼任长江通信的监事长。分析人士指出,在9位董事席位中仅占据1席,且持股比例只有5.4%的情况下,很难说明长江通信对东湖高新具有重大影响力。

对此,马靖昊认为,东湖高新5.4%的股权已经不太具备使用权益法入账的条件,合理的做法是进行会计政策更变,将权益法更变为成本法。

“我个人对此也有些费解,公司既然仅持股5.4%,又何必使用权益法入账呢?参股公司表现不好,对公司自身的业绩也是一个拖累。”马靖昊补充道。

此外,针对凯迪电力将权益法更变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做法,马靖昊认为也是合理的。“既然这家公司已经退出了对参股公司的控制,将其记作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也是可以的。就视作是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一样,盈亏只与标的股价相关。”

对于长江通信为何依然 “抱残守缺”,坚持使用权益法记账东湖高新的股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致电长江通信,但公司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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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李映泉发自武汉 昨日(7月25日),东湖高新(600133,收盘价5.08元)遭遇业绩地雷,由于巨额的资产减值,导致其上半年业绩预亏6.5亿元左右。与此同时,作为东湖高新股东之一的长江通信(600345,收盘价15.51元)立即宣布“中枪”,预计中报业绩下滑九成,而下滑原因则是东湖高新的亏损拖累。 值得一提的是,正是由于长江通信对东湖高新股权的入账方式采用了权益法,因此其业绩会受东湖高新亏损牵连。但知名会计专家马靖昊认为,长江通信在东湖高新的持股比例较低,已经不太符合权益法入账的条件,合理的做法是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有效合理地避免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业绩下滑引发暴跌/ 昨天,东湖高新发布公告显示,由于其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的停产,公司将计提高达6.66亿元的资产减值,致使公司2013年上半年度业绩预亏6.5亿元左右。同一时间,作为东湖高新股东之一的上市公司长江通信也发布业绩预减公告,预计上半年业绩同比减少90%左右,下滑的原因主要就是东湖高新的亏损,导致公司以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出现大幅损失。 突如其来的业绩“地雷”也让两公司的股民猝不及防。消息出炉后,两股齐齐暴跌。其中东湖高新几乎跌停,跌幅为9.77%,而长江通信也暴跌8.98%。然而,部分长江通信的股东却对此持有疑虑。一位投资者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长江通信的这次预减很奇怪,要说东湖高新的亏损,凯迪电力和长江通信都是它的股东,为什么凯迪电力没有说影响业绩,但是长江通信却下滑了这么多?难道东湖高新的业绩地雷还要我们长江通信的股东买单不成?” 东湖高新最新的股东情况显示,长江通信持有3424.07万股,占总股本的5.40%;而凯迪电力(000939,收盘价4.97)持有其2478.80万股,占总股本的3.91%。但两家公司对参股的会计处理方法并不相同,长江通信采用的是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权益法入账,而凯迪电力则将其归入了“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在东湖高新的业绩地雷炸响后,凯迪电力并未披露公告解释其对公司的影响,股价昨日仅下跌3.12%,同样的是东湖高新的股东,凯迪电力似乎幸运得多。 为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凯迪电力,公司董秘张宏建告诉记者,由于公司使用的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记账方式,因此东湖高新的亏损对凯迪电力的经营业绩没有影响,公司的业绩只受东湖高新的股价变动影响。 会计政策有待调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2002年,长江通信即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获得东湖高新18.29%的股份,一度成为东湖高新的第二大股东。而在当时,凯迪电力还是东湖高新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接近30%。两家公司彼时也均采用权益法计入东湖高新的股权。 随后的多年时间里,两家公司开始逐渐减持东湖高新的股份,凯迪电力也逐渐放弃了对东湖高新的实际控制。在会计政策上,凯迪电力对东湖高新股权的权益法记账方式也随之更变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但长江通信却一直保持着权益法的记账方式,时至今日,公司业绩一直受东湖高新较大的影响。 “对参股公司选择权益法的记账方式,基本上相当于和它绑在了一条绳子上。”知名会计专家马靖昊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道,“每一季度,该参股公司的盈利和亏损,都将按照持股比例反映到本公司的账面上。” 马靖昊表示,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记账方法,除了权益法之外,还有一种成本法。成本法是仅以最初的入股成本记账,入股后,无论参股公司业绩如何变动,都与本公司自身业绩无关,往往只有在最终处置该部分股权时,依照处置的价格计算盈亏。他指出,一般情况下,对于参股20%以上的公司,适用权益法;参股20%以下的公司,适用成本法。除非本公司能对参股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持股20%以下仍可以使用权益法。 值得注意的是,在东湖高新现任的9位董事会成员中,仅只有黄笑声一位董事是来自长江通信,其同时还兼任长江通信的监事长。分析人士指出,在9位董事席位中仅占据1席,且持股比例只有5.4%的情况下,很难说明长江通信对东湖高新具有重大影响力。 对此,马靖昊认为,东湖高新5.4%的股权已经不太具备使用权益法入账的条件,合理的做法是进行会计政策更变,将权益法更变为成本法。 “我个人对此也有些费解,公司既然仅持股5.4%,又何必使用权益法入账呢?参股公司表现不好,对公司自身的业绩也是一个拖累。”马靖昊补充道。 此外,针对凯迪电力将权益法更变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做法,马靖昊认为也是合理的。“既然这家公司已经退出了对参股公司的控制,将其记作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也是可以的。就视作是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一样,盈亏只与标的股价相关。” 对于长江通信为何依然“抱残守缺”,坚持使用权益法记账东湖高新的股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致电长江通信,但公司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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