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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丙类户”源头 央行封杀债市线下交易

2013-07-10 00:54:52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裴文斐 发自上海    

每经记者 裴文斐 发自上海

“这要是质押回购押错券或者结算方式错了成交了没法撤,有质押比例上限的机构质押额度又没了怎么办?只能保佑自己不出错。”一银行交易员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公布后发出疑问。

分析人士称,“8号公告”是债市风暴后,央行整顿债券交易市场不透明关联交易的序曲。

7月9日上午,央行“8号公告”出炉,第一条指出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债券交易应当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达成,债券交易一旦达成,不可撤销和变更。

此外,央行还指出,中央国债登记托管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不得为未通过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达成的债券交易办理结算。

“一般来说,债券交易都通过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达成,线下机构间自行达成交易协议的也不少见。”某国有银行交易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8号公告’出台封死了线下交易。”

“同时,交易员之间后台交易也被堵死了,基本杜绝线下交易丙类户的情况。”上述交易员告诉记者。

“8号公告”第二条指出:办理扣划、继承、抵债、赠与等非交易过户的,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交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

此外,上述公告还称,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通知书后,市场参与者应当及时向同业拆借中心和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申请债券交易联网和开立债券账户。已经开立债券账户、但尚未与同业拆借中心联网的市场参与者应当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的过渡期内委托结算代理人为其办理联网手续,并由结算代理人以该市场参与者的名义在交易系统中发送交易指令。过渡期结束后,未与同业拆借中心联网的市场参与者不得开展债券交易。

“4月份整顿债券代持,‘丙类户’风声鹤唳,声讨债市不透明关联交易产生的利益输送呼声很高,央行叫停线下交易,极大减少此前‘丙类户’的情况再次发生。”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央行想从源头上卡死“丙类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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