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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压力加码 寄望货币发行改革

2013-06-13 01:24:55

每经编辑|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地方债风险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日前,审计署发布的报告再次引发公众对地方债的忧虑。

根据审计署对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36个地区2012年底债务余额共计3.85万亿元,比2010年增加4409.81亿元,增长了12.94%。

审计署这次并没有估计和推算全国地方债最新的总体规模。在2011年,审计署公布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万亿元。虽然没有最新的数据,但在今年5月20日,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估计,目前各级政府总债务规模在15万亿元至18万亿元。

有专家担心,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有可能将中国政府推向悬崖边。中国地方债风险有多大?拿什么来偿还债务?业内学者总结了几条思路:出售国有资产、开征房产税、利用财政资金担保融资以及借新还旧等。不过,也有学者表示,其实根本不用担心地方债的风险。

知名财经作家叶楚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政府不用担心债务,而只在于债务使用上是否腐败低效,在于政府投入是否有效消化过剩产能,只要这两点做到了,再大的债务也是合理的。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刘海波也认为,即使地方债占到GDP的50%,实际上也毫无风险可言,“因为在现代经济当中,财政赤字会越来越大,这本来就是货币发行的途径,中国基础货币根本没有通过这个途径。目前,这部分债务完全可以用替换外汇储备发行的基础货币补上,消减了外储也就消减了地方债务。”

由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有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这实际上对于地方债的发行有约束,不过这种情况也在慢慢改变,2011年10月20日,财政部发布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可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今年6月5日,本年度中央代发地方债第一期债券发布,分别是新疆、安徽、福建、甘肃四省区,分三年期和五年期两种,总额度为422亿元。

叶楚华说,2008年后由于地方债增加,地方政府也在慢慢推动转型。“地方债不成问题,而且可以让债务在货币发行中占到更大的比例,比如直接将债务卖给央行,央行直接保有债券然后把钱给地方政府,央行也可以通过债务的方式改变货币发行的方式。只要产能过剩,可以一直这样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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