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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龙头新亚强江苏公司扩建用地起争议

2013-05-28 01:23:58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黄晟 江苏摄影报道    

每经记者 黄晟 江苏摄影报道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的多名村民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反映:他们耕种了多年的农田突然被当地政府征收,建起了一个大型化工厂,化工厂距居民集中居住区仅三、五米。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村民口中的化工厂是新亚强硅化学江苏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亚强江苏公司)新扩建的生产基地。

资料显示,新亚强是国内有机硅深加工产品的专业生产商,主导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产销量居全球之首。

农田里修建化工厂

5月15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驱车来到宿迁市宿豫区晓店镇的刘圩社区。在村子后面,是一大片农田,十几个工人正在工作,农田里堆放了不少的水泥、黄沙和钢筋等建筑材料,几台大型挖掘机在施工。几栋办公楼及厂房已经接近完工。工人们介绍,他们正在建的是名为新亚强硅化学江苏有限公司一个大型的化工厂。“这个厂主要是生产有机硅的,这边总共有200多亩地吧。”工地一位负责人介绍,厂房必须在几个月之内建好。

村民介绍,几个月前,当地政府突然将这块地征收了,说要建一个化工厂。在村民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展示的土地承包证上可以看到,这块正在施工的土地,被村民称为“北湖”,是他们的“口粮田”。村民表示,去年4月,当地政府以每亩2.5万元左右的价格征收,没有进行安置,现在地没有了,非常担心以后的生计问题。

项目涉嫌多项违规

农用地上建化工厂,新亚强江苏公司是否有合法手续呢?在晓店镇的刘圩社区所属的宿迁市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周姓工作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该厂用地通过了两个土地审批文号。《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江苏土地市场网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所属网站)和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查询后发现,这两个审批文号是两批次关于2012年宿迁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文件,文件中涉及该地块。管委会办公室人员介绍,他们能在农田上建化工厂,是因为他们实施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我们通过土地置换,争取了土地指标,我们手续都是合法的。”管委会办公室杜辉主任介绍。

据了解,所谓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俗地说,就是通过复垦旧地,在保持耕地总体平衡的基础上,将多出来的土地置换成建设用地的指标。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的批复文件表明,当地已经进行了土地置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了解到,置换出来的用地指标,必须到省国土资源厅进行报备,涉及到耕地的,还要经过省里到国务院报备。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项目区明细表上,这份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今年9月13日下发的批复文件表明,这些“置换”过来的土地,仍处于“建新留用”状态。也就是说,这块土地的使用,并没有通过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的批准。

同时,该块土地使用程序也受质疑。《土地法》及国土资源部相关的部门规章规定,对于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国有土地。而对此,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宿豫分局土地利用科明确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新亚强江苏公司新厂区通过 “招拍挂”的土地仅有30亩,对方并提供了一份刊登此公告的《宿迁日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中发现,新亚强硅化学江苏公司扩建基地还存在少批多占的问题。公司施工牌上显示,基地占地139亩。从当地村民提供的征地补偿明细来看,实际却征收了200多亩,多占了60多亩。对此,管委会相关人员承认,他们在做法上有点急,“步子大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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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江苏公司的环评情况

新亚强硅化学江苏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书中,与产业政策相符性结论中载明:项目采取了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与设备,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污水进行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采取了可行的措施,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的要求,也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的9号文的要求。因此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要求。

该报告称,项目的废水委托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公司已与园区污水处理厂签定接受企业污水的合同。因此,项目排放的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化工园区负责环保的一左姓工作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化工园区2003年建立,污水处理厂当年是按生活污水工艺设计,我们是2011年7月份接管化工园区环保的。现在正在按照省里第三次化工整顿的要求,实行‘一企一管,在线监控’的落实,目前正在做,已经开始招投标。整个项目在2014年完工。这个园区确实存在很多问题,我们在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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