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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楼层被“置顶”业主与龙湖地产对簿公堂

2013-03-26 01:06:38

每经编辑|每经记者 徐杰 发自 浙江杭州    

每经记者 徐杰 发自 浙江杭州

建筑层数地上16层,地下1层,该商品房位于第12层,购房合同上这样“白纸黑字”描述所在的楼层,但交房时却变成了顶楼,这样“离奇”的事情就发生在龙湖地产(00960,HK)位于杭州经济开发区的项目——龙湖·滟澜山。该楼盘为龙湖地产在杭州开发的首个项目。

因为房子被“置顶”,张先生和来自绍兴的章先生,将开发商龙湖地产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房产公司有过失,但不能解除合同,两购房者不服判决已上诉至杭州市中级法院。3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代理律师获悉,目前,法院已经开庭,但二审结果还未判决。

中间层变顶楼

绍兴人章先生2012年底在位于杭州经济开发区的龙湖买了一套房子,“这幢楼总共地上26层,我买的是23层,300多万元的房子,结果交房时也是23层,但是变成了顶层,“合同上很清晰,25层、26层去哪里了呢,平白无故没有了”。

章先生称,自己买的绝对不是顶楼,“结果他的23层在实际交房时也变成了顶层”,章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上显示,章先生买的房子是滟澜园7号楼1单元2302室。建筑层数地上26层,地下1层,该商品房位于第23层。

同样遭遇房子被置顶的还有张先生,张先生是2010年底买的房子,当初,张先生以单价1.8万元,总价380多万元的价格购买了8号楼12层的一套商品房,总面积200多平方米的跃层。张先生与开发商龙湖地产杭州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条明确,滟澜园8号楼2单元1201室。建筑层数地上16层,地下1层,该商品房位于第12层,“买房子层数与交房完全不同,莫名其妙变成了顶层。”

章先生坚决不要顶楼,“夏天比别人热,空调都要比别家费一点,同时还要承担渗水的风险,众所周知,时间长了,顶层容易发生漏水问题”。

张先生和章先生都要求退房,但遭到龙湖地产的拒绝,二审上诉至法院。

另外,令张先生更为气愤的是,房子不仅被变成顶层,而且在客厅里还突然“长出”一个50公分乘60公分的巨大柱子,“事先是未告知,事后变更缺通知”,“如果当初标出客厅中间有如此大柱子,谁愿意花近400万元来买?”张先生表示。

双方对簿公堂

合同上白纸黑字,怎么到手的房子就变了?

龙湖地产杭州公司有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称,整个房子的楼层以及购房者的楼层皆没变,只是因为他们过失造成合同发生上述问题,但还没有达到退房的条件,拒绝上述两购房者退房。上述两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退房不成,于是诉法院请判退房。

江干法院九民初398号判决书:被告龙湖房产销售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未对合同中生成的建筑层数予以核对,存在一定过失,但尚不足以据此来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据戴和平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称,法院判决依据是《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这两条内容是指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和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法院应予支持,判决依据跟本与其并不适用,“该依据主要判定退房与房屋质量的问题”。

戴和平向进一步认为,合同第八条和第十六条都有明文规定,合同双方一旦签订应该依法受到保护,双方应履行这个合同约定,“不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里第三条约定的,所以应该解除合同。

戴和平称,浙江省地方性法规就有规定。根据浙江省地方法规《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三)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结构、朝向、楼层、交付时间等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负责退房,并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章先生和张先生因为不服一审判决,已向杭州市中级法院上诉。戴和平向记者表示,法院已经开庭,截至目前,二审结果还未判决。

龙湖地产自2009年正式进军杭州市场,2012年合同销售金额同比上升逾70%至29.7亿元。前不久(3月12日),旗下公司杭州龙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杭州江干区丁桥R21-07地块,总价7.80亿元,折合楼面价8142元/平方米,溢价率达35.65%。市场表现不难看出,龙湖地产在杭州布局已呈扩张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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