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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冰竹建议打破“出身定终身” 重排银行座次

每经网 2013-03-11 08:11:46

每经记者 李玉敏 发自北京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认为,目前我国同一类别的银行中国有的资产规模相差十倍甚至上百倍,再以“出身定终身”的分类方式缺乏科学性和公平性。因此,他建议打破银行出身限制,全国的商业银行按照资本实力、资产规模、管理能力和监管评级,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

这是他今年的上交的提案之一。

业内人士指出,作为三家上市的城商行之一,目前北京银行资产已经突破了1.1万亿元,在城商行中排名榜首。但按照分类仍然属于城商行,在跨区发展和综合化经营方面受到城商行的限制,自然该行最具有要求重排银行“座次”的动力。

3月4日,北京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申请正式获得银监会批准,综合化经营又迈出了一步。闫冰竹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书面采访中表示,综合经营是商业银行转型的主要路径,商业银行要提升中间业务收入,需要调整业务结构,以多渠道、多元化的经营来改变盈利模式。

要求重定银行监管评级标准

闫冰竹表示,股份制银行中资产规模最大的超过3万亿元,规模最小的仅3000亿元,相差近十倍。而城商行中资产规模最大的超过1万亿元,规模最小的仅为几十亿元,相差几百倍。同一类别银行内部无论是在资产规模、股权结构,还是在业务创新、抵御风险的能力上都存在巨大差异,仍然采取“以出身定终身”的分类方式缺乏科学性和公平性。

目前,我国银行分类仍然沿用“出身法”,出身股份就是全国性银行,出身城商就是地方性银行。这种按照历史出身进行分类监管的模式,已经不能完全反映我国银行业的最新发展状况,不能完全适应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国际化发展要求,也不利于银行业监管机构的有效监管。

为此,闫冰竹建议建议以资本实力、资产规模、管理能力和监管评级为主要标准,将我国商业银行划分为四类,分别为特大型商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中型商业银行、小型商业银行,形成合理的结构、鲜明的层次、有序的竞争。

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城商行无论是在异地发展还是在谋求上市方面都受阻。而北京银行作为城商行中的龙头,和其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实力相当。所以,他们要求重排银行座次背后其实是希望摘掉城商行的帽子,获得和股份制银行同等的发展待遇。”

闫冰竹也表示:“当前分类方式难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部分规模较大、经营业绩优良、风险管控水平较高的商业银行,受诸多政策限制,削足适履,无法自由参与市场竞争,阻碍了银行业的整体发展活力。部分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形成路径依赖,凭借其自身牌照优势,不顾自身规模与评级,出现盲目扩张的现象,致使监管政策效果被弱化。”

闫冰竹认为,特大型银行应鼓励其走出去,更多的参与国际事务,拥有更大的国际话语权。大型银行应引导其发展为全国性甚至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银行,鼓励其在全国范围设立分支机构。中型银行,应引导其向区域性银行发展,鼓励优秀的中型银行在某个省域范围内发展。小型银行,应引导其向社区银行或专业银行发展,鼓励其“深耕”本地市场,限制其脱离自身实力、定位的盲目扩张。

北京银行综合化经营扩容

3月4日,北京银行获得银监会批准同意其基金公司,这意味着银行系基金公司扩容至城商行。

作为银行系基金公司的新成员,闫冰竹表示,北京银行设立基金公司有利于银行额转型发展。“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新巴塞尔协议的实施及金融脱媒的加剧,商业银行的转型压力与日俱增。设立基金公司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多元化,收入多样化,进一步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增强综合化经营和风险管理能力,实现由传统银行向现代化银行的转型。”

“银行系基金公司除了要面临一般基金公司的风险外,还要防止基金公司和母行之间的风险传递和扩散。” 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闫冰竹认为,银行的综合化经营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模式,即银行本身就可以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全方位的金融业务。但这不符合我国《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规定。金融体系中银行业占据主导地位的中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模式主要是第二种,就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责编 何建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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