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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中信证券被指漏税 两面针需补缴税款1300万

2013-02-25 00:49:10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鲍春妹    

每经记者 鲍春妹

近年来,抛售中信证券一直是两面针(600249,收盘价5.70元)扭亏为赢的法宝。如今,正是拜这个法宝所赐,“国产牙膏第一品牌”两面针将不得不补缴税款。

2月23日,两面针公告表示,收到柳州市地税局通知,要求补缴公司2009~2011年期间出售中信证券(600030,收盘价13.71元)股权而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合计1297.4万元。

抽查发现漏税逾1000万元

根据公告,2012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检查组到柳州市抽查部分企业纳税情况,两面针抽查企业之一。国家税务总局检查组抽查公司纳税申报材料后认为,根据国务院2008年11月10日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项的有关规定,公司2009~2011年期间出售中信证券股权所获收益应缴纳营业税1535.4万元,附加税款201.7万元,合计1737.1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在近年的公司财报中,中信证券的股权可谓屡立“汗马功劳”:如果不是因为手握中信证券,两面针恐怕早已披星戴帽。

资料显示,两面针是中信证券的原始股东之一,随着中信证券2003年1月上市,公司也从中获得了不菲的收益,两面针自己也未讳言此事。除去中信证券每年的分红,2009~2011年,两面针仅仅出售中信证券股票一项,就获得投资收益3.51亿元。

两面针2009年年报显示,当年两面针共出售中信证券284.5万股,产生投资收益9070.77万元,而2009年,两面针的净利润总额仅1667万元。也就是说,如两面针未抛售中信证券股票,2009年其净利润将出现亏损。

同样,2010~2011年期间,出售中信证券也成为两面针 “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法宝:2010年,两面针出售中信证券791.3万股,获得收益8315.5万元,远远超过两面针当年的净利润额1083万元;2011年再度出售中信证券1791.4万股,获得收益1.77亿元,而当年的净利润额仅为1556.33万元。

也就是说,如果未能出售中信证券,两面针早在2011年就已被“特殊化”处理。

2012年11月,面对亏损的三季报,两面针再次抛出 “减持不超过1500万股中信证券股票”的计划。

分两笔补缴税款

本来是公司的 “救命稻草”,却意外成为此次补缴税款事件的 “导火索”。

不过,两面针对出售中信证券是否应缴纳税款,却有着自己的理解和看法。

两面针表示,公司转让的中信证券是公司1999年以发起人身份投资中信证券取得的原始法人股,2004年已全部成为流通股份,公司出售的中信证券股票应界定为转让行为,根据财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的相关规定,公司此番出售股权不应缴纳营业税。

此外,两面针还表示,税务机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公司2009~2011年期间出售中信证券股权所获收益应缴纳营业税。

公司认为,税务机关对2008年12月31日之前持有、2009年1月1日之后出售的中信证券股权相应购入成本认定与上述规定相冲突,就应如何确定购入成本这一问题上,公司与税务机关存在分歧,至2012年11月双方仍未达成共识。

为此,两面针向国税总局提出申请:对公司2009~2011年期间出售中信证券股权收益相关的营业税暂不予征收。

遗憾的是,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两面针未收到税务机关就此事项如何计税的回复文件。1月,国税总局督察内审司向柳州市地税局下达通知,要求公司补充申报缴纳2009~2011年期间出售中信证券股权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合计1297.4万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两面针此次关于出售中信证券补缴的税款分两笔缴纳,因此,弱化了补缴税款对公司2012年利润的影响。因两面针于2012年11月预缴营业税及附加税费305.4万元,于2013年1月补缴剩余营业税及附加税费992万元,因此相应会减少2012年公司利润总额305.4万元,减少2013年利润总额992万元。

近年来随着主营业务的衰退,两面针业绩一度令人担心:2012年前三季度,两面针又亏损153.5万元。对于两面针新任“跨界”董事长钟春彬而言,肩上的担子无疑更重一些。2013年的两面针,不知是否仍然需要出售中信证券股权而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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