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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租赁耕地规模达2800万亩 部分地区种粮仅有6%

每经网 2013-02-05 08:20:15

“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达到2.7亿亩,其中流入工商企业的耕地面积为2800万亩,一些地区工商企业租地种粮食的只有6%。”

每经记者 金微 发自北京

“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达到2.7亿亩,其中流入工商企业的耕地面积为2800万亩,一些地区工商企业租地种粮食的只有6%。”

日前,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经管司”)负责人解读一号文件时表示,企业为了赢利,多数会搞“非粮化”生产,有的甚至进行“非农化”建设,“粮食播种面积如果大幅度减少,将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粮食安全。” 有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资本涉农进行非农化生产应该建立更严格的监管制度。

企业租赁耕地“非农化”现象严重

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简称一号文件)正式全文公布,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工商企业涉农问题,文件一方面表示“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另一方面表示”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实行准入和监管制度,此说法被外界解读为”有保有压“。

对此,经管司负责人对一号文件进行了权威解读,他表示,工商企业进入农业,有利于利用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的资金、科技和物质装备投入,引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加速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但工商企业直接租赁农户承包地,容易留下隐患。”

近年来,工商企业涉农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其中争议的重点就是资本对农民利益的挤占。此前,农业产业化政策制定者之一的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公开表示:“农业产业化的收益受资本主导流出了,价格波动和自然风险叠加的代价,却大部分留给了农民。”

经管司负责人提到的隐患之一也是“工商企业挤占农民利益”,尤其是挤占农民就业和发展空间。他说,有调查显示,工商企业直接经营农地,原承包农户的劳动力只有20%左右能够进入企业工作,“既收取流转费又赚打工钱”代表不了大多数农民的实际情况。

目前,工商企业租地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根据农业部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达到2.7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合同)总面积的21.5%。其中,流入工商企业的耕地面积为2800万亩,比2009年增加115%,占流转总面积的10.3%。

工商企业租地有两个趋向值得关注:一是租期长,有的达到30至50年;二是面积大,动辄上千亩,有的高达几万亩。上述经管司负责人认为,这种趋向使原来自主经营的农民变为替人代工的雇佣工人,改变了农村社会结构,给农村社会治理带来隐患。

另外,工商企业租地进行“非粮化”和“非农化”生产的现象频频发生,经管司负责人称,企业为了赢利,多数会搞“非粮化”生产,有的甚至进行“非农化”建设,“有关部门调查显示,在一些地区工商企业租地种粮食的只有6%,”粮食播种面积如果大幅度减少,将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粮食安全。"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企业租地非粮化非农化生产的监管有难度,“一方面当前我国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不建全,另一方面这些企业很多是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本涉农应该建立更严格的监管制度。”

今后政策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倾斜

针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导致的“非农化”和“非粮化”问题,历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了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保障农民土地流转主体地位等政策要求。

为了保护稀缺的土地资源,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严格的法律限制工商企业直接经营农地,

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也明确提出,“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此举也是为了规范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经营行为。

农业部表示将按照中央要求,通过试点和总结实践经验,从租地资格准入、经营风险控制、土地用途监管等环节,探索加强对企业租赁经营农户承包地规范管理的制度办法。除了加大执法力度以对土地流转用途监管,另项举措是鼓励建立和完善土地租金预付制度,“在土地流转面积较大地区,通过政府补助、流入方缴纳等方式,鼓励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

经管司负责人表示,引导城市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采取公司加农户、公司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订单农业等方式,重点从事种养业产前、产后服务、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和“四荒”资源开发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产业,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不支持、不鼓励工商企业大面积租种农户承包耕地,与农民争夺耕地经营权。”

目前,耕地除了流向工商企业,相当部分也流向家庭农场。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到:“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国家政策也将加大对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扶持力度。

经管司负责人表示,截至2012年12月底,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超过270多万户;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另外,中央一号文件提到:“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对此,经管司负责人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不是推倒重来,而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

责编 何建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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