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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莫要来回打太极

2013-02-05 01:13:40

李嘉诚家族与长园集团之间是否具有“祖孙”关系,出现一波三折剧情,确实令人回味。

每经编辑 熊锦秋    

近日,李嘉诚家族与长园集团之间是否具有“祖孙”关系,出现一波三折剧情,确实令人回味。

最新消息显示,2月2日李嘉诚家族的长江实业集团通过长园集团信息披露做出澄清,认为是与媒体有沟通误差,长江实业透过联营公司间接投资长园集团,并没有直接持有该公司的股权,也没有直接参与长园集团之管理。

媒体将李嘉诚家族与长园集团之间认定为“曾祖孙”关系,是因为李嘉诚家族直接控股长江实业、和记黄埔,而这两者分别持有香港长和控股40%、30%股权,长和控股又持有长和投资72.36%股权,然后长和投资又持有长园集团31.23%股权。由于这四层控股关系都并非100%控股,有的持股比例还在动态变化中,因此,通过简单计算,李嘉诚家族在长园集团中真正能够分摊享受的权益份额或许只有7%左右,但到底能影响多少长园集团股份表决权、是否能够达到30%的表决权却说不准,因为每层都不是100%控股关系,每层都未必由李嘉诚家族完全说了算,加上目前A股市场对实际控制人定义也不细致完善,这或是李嘉诚家族否认“祖孙”关系的一个理由。

但之前长江实业集团言之凿凿称与长园集团没有任何关系,这肯定是站不住脚的,现在承认间接持股关系,或是根本无法否认,这也让人觉得长江实业有点前后不一。至于长江实业所称“并没有直接持有长园集团的股权,也没有直接参与长园集团之管理”,这似乎还是在“打太极”。长江实业只是间接持有长园集团,当然不可能 “直接参与长园集团管理”;就算大股东直接持股,按《公司法》规定也只能享受“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却无权干预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因为上市公司完全依法自主经营,而行使公司经营权的主体只包括公司董事和经理两个层次。长江实业上述“打太极”言辞属于可有可无的“废话”,但这并不能否认李嘉诚家族与长园集团的瓜葛,甚至不能否认长园集团实际控制人地位。

也就是说,李嘉诚家族与长和投资有很大关联,但长和投资在股市的增持、减持是否由李家族策划,这倒不一定。长和投资2012年3月先小量增持长园集团,并表示“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累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然而承诺的增持期尚未结束,突然在2013年1月底大量减持,违背诺言,让其他散户防不胜防。虽然有句话“大树底下好乘凉”,但在股市,散户投资者不管是什么大树,都不要轻易栖息,资本市场博弈,很大程度上就是财富再转移游戏,你要赚大股东、大庄家的钱,或者跟着他们赚钱,实在太难。

从这个案例也可看出,2012年初为了托市,放宽了对大股东增持股票自由,大股东增持固然有利于拉抬市场,但谁也不能保证大股东只增持、不减持。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大股东原来持股也多已解禁,大股东完全可以借增持拉抬或稳住股价,然后再减持所增持的股份,甚至变本加厉将解禁股也减持。目前对大股东增持、减持的约束规定,处于不平衡状态,法规条文对增持规定比较详细,但对减持方面的规定太少、且主要集中在信息披露方面,法规条文就像孙悟空对铁扇公主的芭蕉扇,只管变大、不管变小,这些都需要尽快出台规定弥补有关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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