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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备案替代批文 券商资管进银行间市场打通最后环节

2013-01-22 01:04:13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万敏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万敏 发自北京

1月21日,中央结算公司发布通知称,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可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备案确认函替代证监会对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准文件。

“手续上的问题解决了。”一位证券公司内部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中央结算公司发布的这个通知对于想进入银行间市场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来说,相当于打通了最后一个环节。

备案制取代证监会批文/

2012年10月19日,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对券商资管行业“松绑”。

不仅资管投资范围增加了大集合产品的中期票据、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小集合允许投资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投资品种、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定向资产管理,则允许投资者和证券公司自愿协商,合同约定投资范围。

此外,在产品的监管批文程序上,也由备案制取代了批文制。去年10月,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发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在发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后5日内向协会备案,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可以电子形式签署资产管理合同。

据媒体报道,自从2012年11月西藏同信证券在券商资管新政后发行了首个按照新规备案的集合理财计划后,已有百余只新产品面世。

“但是,之前由于央行管理的中央结算公司在开户方面的手续流程还没改变,程序上还要求有批文,而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那边已经取消了批文制,两边对不上,所以新政实施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产品能在银行间市场开立账户。”上述券商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现在手续问题已经明确,相信很快就有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产品在银行间市场正式“面世”。

此外,中央结算公司在通知中还要求,“同时发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证券公司应提供承诺函,承诺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多家资管产品已备案公示/

在中央结算公司此次通知发布的前一个工作日,也就是上周五(1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已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13支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确认函。包括渤海、华创、安信、国泰君安等多家券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均获得备案确认。这为其尽快获得银行间市场的债券账户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债券市场分为了两个主体,一个是由证券系统主要管理的交易所市场,一个是由央行管理的银行间市场。两个市场的割裂对中国债券市场整体的发展并无好处,促进两个市场联合互通的呼声一直存在,去年以来,这一进程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2012年4月,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成立暨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由部际协调机制召集人、央行行长周小川主持,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出席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议事规则》。

如果说此次会议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效果,那么2012年11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了10家证券公司的非金融企业债主承销商资格,则为两个市场的互联融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此次为券商资管介入银行间市场放行,则进一步丰富了券商在这个市场的“资质”。

“券商的产品进入银行间市场,对整个市场的运行应该不会产生太大的波动,估计进入市场的资金就在几百亿元左右,相对于庞大的银行间市场来说并不算大。”一位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门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券商进入市场还需适应新的投资方式。

央行2013年初发布的数据显示,在2012年11月底25.6万亿的债券市场债券托管量中,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量为24.6万亿元,占债券市场债券托管量的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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