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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福星股份楼盘为住宅

2013-01-07 01:53:06

每经编辑 每经实习记者 彭小东 发自武汉    

每经实习记者 彭小东 发自武汉

2012年12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率先报道了福星股份(000926,SZ)武汉一楼盘擅改规划、增设围墙、在房屋内安装消防喷淋等问题。

2013年1月5日下午,位于武汉的福星惠誉·福星城营销中心人头攒动。购买了福星城二期·悠果毫宅的多位业主来到营销中心,表达对该楼盘产权性质归属的担忧。

他们纠结的是,百米之外的悠果毫宅被装上了错综复杂的消防管道。这些管道盘根错节,距离天花板约10厘米。业主刘俊(化名)担心地说,因为管道的存在,吊顶后将挤占约30厘米的空间。

除了消防喷淋,紧靠门楹的硕大水管,也令部分业主难眠。今年元旦节期间,一位业主在群邮件中表示,“门前矗立着鲜红的水管、天花板悬着N多消防喷淋,以及被隔离至南区之外”让其心忧。

当天下午,福星股份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铁雄对此给出了明确回复,“在交房之前,室内的消防喷淋将全部取消。”他同时承诺,房产证、国土证均为“住宅”性质,且落户等问题均不受影响。

记者随后向武汉市国土规划局进行了求证,该局相关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仔细核查所有审批底子后,确认该楼盘为住宅。

不过业主徐斌 (化名)获得的“福星惠誉·福星城二期项目规划方案”却显示,悠果毫宅的位置被标明了“公寓”字样。在悠果毫宅的施工现场,矗立一旁的“福星惠誉·福星城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图”也显示,悠果毫宅上标记的“公寓”字样,与朗榭公馆上的“住宅”明显不同。

对此,武汉市国土规则局称,该方案是由开发商设计后由国土局审批,“公寓”字样为开发商找的设计单位所加。开发商则回应称,标示为“公寓”的初衷只是一种规划概念,实质仍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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