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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丰慧:理财产品纠纷 银行怎能以“前员工”推责?

2012-12-13 01:06:32

余丰慧

与此前华夏银行被指违规代售理财产品、超亿元投资打水漂如出一辙,工行金华商城支行回应称:银行从未发售过涉案的“理财产品”,一切都是前工作人员背着工行私自进行的。然而,华夏银行和工行金华商城支行涉入的“理财产品”纠纷案,从根本上来追溯,银行力图推脱全部责任,于情于理于法都难以自圆其说。

在目前情况下,客户或者投资者对理财产品既认银行人又认银行网点机构,即:只要是银行客户经理推销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就敢于购买;只要是从银行网点柜台卖出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就敢于认购。投资者之所以敢于购买投资,主要是因为有银行作为后盾,是银行信用作为担保和支撑的。

无论是华夏银行被指违规代售理财产品造成的损失,还是工行金华商城支行涉入的这起“理财产品”纠纷案,推销给客户投资者的都是银行在职员工或者说负责销售理财产品的客户经理。投资者是冲着银行的信用信誉去购买的。正如律师在谈到工行金华商城支行涉入这起“理财产品”纠纷案时所言:钮华是以银行职员的身份向客户推荐产品,是带有职务性的行为,侵犯了储户的财产权,理论上应该由其所在单位承担赔偿,然后由银行向钮华追偿。虽然钮华与村民签订协议几天后离开,但是工行在这起理财产品纠纷案中难以撇清关系,难以脱离干系。

尽管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监管部门就已经开始整顿银行理财产品以及银行盲目代理理财产品发售,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这暴露出银行理财产品的问题比较严重。

从大势上看,商业银行转型已经越来越迫切。在这种情况下,银行都把转型方向瞄在了中间业务收入上,特别是理财产品上包括代理信托、保险、基金、证券、期货公司等的理财产品销售上。这不但能够增加代理中间业务收入,而且还能吸收存款资金来源。在这种根本利益驱动下,各种违规甚至违法乱象就接踵而至了。

目前银行最易发生风险的理财产品是与其他资产管理投资机构联合包装发售的产品。这种产品极易发生投资风险和纠纷。另一种是银行代理销售理财产品,比如:信托集合理财产品和保险理财产品。由于保险产品是在银行柜台售卖,许多银行职工诱使储户将存款转变保险产品,最终发生风险和纠纷。

对于银行理财产品乱象监管部门必须严格整顿、切实规范。一是要严格审批理财产品、提高理财产品准入门槛;二是对违规银行要停止其理财产品售卖,并且给予重金处罚;三是对于理财产品发生风险,与客户发生纠纷案件的,要追究银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严肃处理当事人;四是扩大监管范围,只要是从银行柜台售卖出去的理财产品,无论是银行自行开发的还是代理销售的理财产品,都要纳入到监管范围之内。

商业银行一定要维护自己的信誉信用,千万不要因为一个理财产品利益而毁掉了自己的信誉。同时提醒商业银行一旦发生理财产品风险,不能以员工已离职或被已开除等理由,将责任一推了之,而是应该勇于承担责任。

客户和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到正规银行网点办理,不能听信上门人员天花乱坠的忽悠;一定要仔细研读理财产品协议,对于打包票高收益的理财产品要多打几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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