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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提醒:购买“发热内衣”需认准标识

新华网 2012-12-12 14:21:50

山东工商部门提醒,购买“发热内衣”时,需认准标识,查看是否在包装盒上张贴有黄底黑字的“发热内衣标识”。

随着天气转寒,御寒衣物成为冬季消费热点。尤其是用发热纤维开发出的高档发热内衣,由于具有吸湿、主动发热等特点,深受消费者喜爱。山东工商部门提醒,购买“发热内衣”时,需认准标识,查看是否在包装盒上张贴有黄底黑字的“发热内衣标识”。

据业内专家介绍,发热内衣的原料是一种特殊纤维材料,最早是为登山队员所用,其原理包括吸湿后发热、利用电能发热及将太阳能转化为热能等多种形式。目前国内内衣生产厂家主要是采用吸湿发热纤维作为原料,可使保暖面料具有轻、薄、柔、暖的特点。

山东工商部门提醒,发热内衣中有发热纤维,可主动产生热量。消费者在选购发热内衣时,不要轻信广告和销售导购人员空口无凭的介绍,应认准标识,以免受骗上当。

专家同时提醒,其实所有的纤维都具有发热功效,只是不同纤维发热的程度与发热量的高低不同。即使是真的发热内衣,它的温度上升也不可能非常高,一般能主动升温2至4摄氏度,因此消费者不宜发热内衣来代替棉衣,还应注意保暖。

责编 何建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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