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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创业板监管针对性有效性

中国证券报 2012-12-07 08:52:18

来源:中国证券报

 

本报实习记者 毛建宇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巡视员兼副主任赵立新日前撰文表示,监管部门应继续以市场化为导向,逐步探索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体系、监管政策、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创业板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针对创业板的监管工作,赵立新提出,首先,以信息披露监管为核心,努力构建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其次,放松管制、交权于市场的时机正在逐步成熟,应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不断提高市场效率,更好地发挥市场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功能,同时不断摸索和掌握市场发展规律,提高监管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培育上市公司规范运行的内外部约束机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再次,要推动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自律组织、监管部门等各方“归位尽责”,全面提升监管体系总体效能。

责编 何剑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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