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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关于中集B股转H股投资者关注问题的解答

2012-12-05 00:56:0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集团”、“公司”、“本公司”)(000039,SZ)于2012年8月15日公告了《关于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的方案》(以下简称“中集B转H方案”),并于2012年11月16日公告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境内操作指南》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境内操作指南(投资者专用)》(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及《操作指南(投资者专用)》)。投资者可于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上述公告文件。

《操作指南(投资者专用)》纸质版本已置备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在托管中集B的各证券公司营业部,供投资者取阅;电子版可在本公司官方网站(www.cimc.com)、国泰君安官方网站(www.gtja.com)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查询。

目前中集B股已经停牌并进入现金选择权的行权申报、实施阶段。公司于2012年12月1日、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之B股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公告》。(以下简称 《B股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公告》)

鉴于本次中集B转H方案属于市场先例,投资者在相关操作中可能存在部分问题,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帮助,除积极完成上述信息披露及提示之外,中集集团特就广大投资者较为关心的问题集中进行了如下解答:

1、如果中集B股股东想继续持有中集B股股票,那需要怎样操作?需要开立H股账户么?

答:投资者若决定继续持有中集B股股票,则无需任何操作,也无需开立H股账户。在中集B股转换为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后,您即成为中集H股股东。

若投资者的开户券商进行了系统升级改造,则在中集B股转换为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后,投资者基本沿用原有操作习惯,在原有操作系统上进行交易。卖出所得金额将汇至原有账户。

若投资者的开户券商未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在中集B股转换为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后,投资者若要进行交易,则首先需要转托管至进行了系统升级改造的证券公司。提示投资者务必向自己的开户券商咨询,其是否进行了系统升级改造。

具体请参见中集集团于2012年11月16日公告的《操作指南(投资者专用)》、《操作指南(投资者专用)》,其纸质版本将置备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在托管中集B的各证券公司营业部,供投资者取阅;电子版可在本公司官方网站(www.cimc.com)、国泰君安官方网站(www.gtja.com)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查询。

2、中集B转H之后,投资者是否能获取中集转换后H股的实时行情?

答:若投资者开户证券公司已完成交易系统的升级改造,投资者可通过开户证券公司现有的行情显示渠道与方式,如营业部现场自助终端、网上交易客户端等,获取中集H股实时行情与停复牌相关信息。具体的行情显示渠道与方式,请投资者咨询自己的开户证券公司。

3、投资者如何得知其开户证券公司是否进行了交易系统的升级改造?

答:为方便投资者的操作,境内大部分证券公司均进行了交易系统的升级改造。具体请联系您的开户证券公司。

4、如果投资者开户证券公司未进行交易系统的升级改造,且投资者希望继续持有中集B股,投资者需要怎样操作?

答: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未进行交易系统的升级改造,则投资者可以将所持有的中集B股(或将来的中集H股)转托管至进行了交易系统升级改造的证券公司。为了不影响将来的交易,我们建议投资者尽早进行转托管。

5、投资者将来卖出中集H股股票,资金返回至哪个账户?

答:投资者将来卖出中集H股股票,资金将返回至投资者现有的B股资金账户。具体请参见中集集团于2012年11月16日发布的 《操作指南》和 《操作指南 (投资者专用)》,其纸质版本将置备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在托管中集B的各证券公司营业部,供投资者取阅;电子版可在本公司官方网站(www.cimc.com)、国泰君安官方网站(www.gtja.com)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查询。

6、如投资者是中国境内居民,开户在中国境内证券公司,若想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需要怎样操作?

答:投资者若开户于中国境内证券公司,则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现金选择权的申报,即在12月5日~12月11日交易时间内,在现有交易系统中以“238001”为代码进行委托下单即可。如按规定进行了有效的行权申报,资金将于下一交易日返回至投资者开户证券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中。若投资者进行了现金选择权的申报,则相当于以9.83港元/股卖出所持的中集B股。具体请参见中集集团于2012年12月1日、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B股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公告》。

7、若投资者持有1万股中集B股,是否可以部分进行现金选择权行权?

答:可以。投资者可以将自己所持中集B股的部分或全部进行现金选择权的行权。

8、如果投资者通过系统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涉及哪些税费?

答:投资者通过系统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则所涉及的费用为:

1)行权股票过户费,收取交易面值的0.05%,向投资者单向收取;(B股股票面值为一元人民币)

2)行权结算费,收取结算金额的0.0015%,向结算参与人单向收取;(结算参与人为各证券公司)

3)证券公司收取的交易佣金,具体收取比例请咨询各开户证券公司。

最终收费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发送的清算交收数据为准。

9、除了系统申报,现金选择权还有哪些申报方式?

答:现金选择权还可以采用手工申报方式。手工申报方式需要投资者提供书面申请材料。若投资者所持中集B股未托管于境内证券公司,则只能通过手工方式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具体请参见中集集团于2012年12月1日、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B股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公告》。

10、如果投资者通过手工方式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涉及哪些税费?

答:投资者通过手工方式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则所涉及的费用仅为行权股票过户费,收取交易面值的0.05%。(B股股票面值为一元人民币)

11、若投资者通过多个B股账户持有中集B股,是否需要分别申报?若投资者的一个B股账户在多个交易单元下持有中集B股,是否需要分别申报?

答:投资者需使用B股证券账户进行行权申报。一个投资者有多个B股账户,需要针对不同B股账户分别申报。一个投资者的一个B股账户在多个交易单元下持有中集B,需要在不同交易单元分别对持有的B股进行申报。

12、中集集团登陆H股之后,中集H能否进入恒指成分股?

答:中集B股收盘价为9.70港元/股,市值约为140亿港元。若中集集团顺利登陆H股,香港联交所将按恒指编制要求,并根据届时中集H的市场表现情况,来决定中集H是否编入恒指成分股中。

13、若投资者是拥有合法境外身份的股东,可否将所持中集B转到自己的H股账户中?

答:可以。拥有合法境外身份的投资者可以在中集B的现金选择权方案实施完毕后,中集H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前,就通过投资者目前的托管券商向国泰君安香港提交申请办理境外转托管,这样,投资者的股票可以在中集H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前就转到其自己的H股账户中。拥有合法境外身份的投资者也可以在未来中集H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后,再申请境外转托管。为了不影响将来的交易,我们建议投资者尽早进行境外转托管,即在中集B的现金选择权方案实施完毕后,中集H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前就通过投资者目前的托管券商向国泰君安香港提交申请办理境外转托管的表格,详细操作方式请见《操作指南》。

14、未来若中集集团进行分红、派息,境内投资者如何能够获得分红、派息?

答:境内投资者无需进行任何操作,相应的分红、派息会在扣除相关税费后直接划至投资者的B股资金账户或B股证券账户。

15、现金选择权申报需进入交易系统的哪个菜单?

答:开户于国泰君安的投资者,申报现金选择权需进入 “权证菜单”进行申报行权。其他证券公司的投资者,请联系您的托管券商确定。

16、行使现金选择权时,是否涉及交易佣金?可否减免?

答:现金选择权行权涉及的交易佣金,请联系您的托管券商确定。

17、境外客户可否通过二次指令转托管至境内券商,而通过交易系统方式申报现金选择权?

答:可以。但请尽早通过二次指令转托管至境内券商,并且需要将B股股票和对应的B股现金选择权权利同时转托管,方可通过交易系统方式申报行权。

18、投资者名称同中登提供的股东名册不一致,可否办理手工申报?

答:不可以。投资者需首先进行名称变更登记。

19、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日期,申报方法?境内人士的操作方法?

答:12月5日开始申报,申报期为12月5日至12月11日期间的交易日9:30-11:30、下午1:00-3:00。申报方法分为交易系统申报和手工申报。交易系统申报方法详见《B股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公告》。

20、为什么行使现金选择权要收取费用?你们不是说免费派发吗?

答:股东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或撤回申请确实是免费的。但是在办理股份的转让确认及过户手续时,需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收取必要的过户费和结算费。此等费用并不是上市公司收取的。

注:以上问答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以中集集团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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