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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未追回债务已到期 马钢股份子公司申请重整

2012-10-10 01:05:52

每经编辑|每经记者 陈都 发自合肥    

每经记者 陈都 发自合肥

收回纠纷货款遥遥无期,到期债务却已大军压境。10月8日晚间,马钢股份(600808,收盘价1.91元)宣布,由于子公司马鞍山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远物流)预付给钢贸商的8亿元货款至今未能追回,而公司由此形成的债务和其他债务共计7.3亿元绝大部分已经到期,无清偿能力的裕远物流已向法院申请重整。

马钢股份相关人士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陷入货款危机后,虽然裕远物流一直在积极追偿,但截至目前并无任何实质性进展,而针对这一事件暴露出来的管理漏洞,马钢股份已经展开内部调查。

货款纠纷与到期债务两头夹击

9月底,马钢股份曾宣布,裕远物流在向9家供货商及1名自然人预付共计8亿余元货款后,由于对方资金链断裂导致既不供货也不退款,公司已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且正在积极追偿货款。

不过,时至今日,马钢股份的积极追偿并未取得“积极”的结果。

马钢股份发布的公告显示,由于裕远物流至今未能追回相关货款,造成公司对下游客户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形成公司债务达6.5亿余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裕远物流账面资产总额为10亿元左右,各项负债总额约为7.3亿元。负债总额中的预收及应付账款和借款,绝大部分为到期债务。在应收货物或账款尚未全额给付或清欠的情况下,公司已无清偿能力。

“货款危机事件爆发以后,公司领导一直在外处理这一事件,不过,由于涉及货款纠纷的钢贸商的状况未有改善,公司对货款的追还工作至今尚无任何实质性进展。”昨日(10月9日),裕远物流一位内部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坦言。

据马钢股份发布的公告称,为处理好相关纠纷及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经董事会形成决议,裕远物流已决定向法院申请重整,期望在法院主导下与债权人进行充分的协商,以获得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并使物流公司得以存续和发展。

“重整的核心就是所有债权人在一定时间内暂不主张债权。”上海序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高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道,如果直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不仅马钢股份要遭受2.7亿元的注册资本损失,债权人的资金都要大打折扣甚至完全拿不回来,通过重整则可以给予对方一定的过渡时间,希望对方艰难的经营状况得以缓和。“但是债权人同意重整往往会有一些附加条件,比如收取一定利息或者派驻人员加强监管等。”

“除去涉及诉讼的8亿余元货款,裕远物流只有不到2亿元的资产,也就是说裕远物流已经资不抵债。”一位业内分析人士表示,对裕远物流来说,在货款难以收回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重整已经成为“不是办法的办法”,不过,在当前钢铁行业普遍低迷的背景下,裕远物流能否通过重整及时恢复元气,仍然是个未知数。

内部调查管理漏洞

根据马钢股份此前透露的信息,裕远物流在货款纠纷发生的过程中,曾多次出现公司向钢贸商支付货款后对方并未发货,又继续支付货款的情况。而一些业内人士则表示,在当前钢贸行业普遍低迷的情况下,这一状况在业内并不多见,这表明裕远物流的内部管理存在漏洞。

昨日,马钢股份证券部一位工作人员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一状况已引起了公司管理层的重视,目前马钢已就此事展开内部调查,但尚未形成最终结果。其并未就裕远物流重整透露更多细节。

这一情况同样引起安徽省证监局的关注。据媒体报道称,安徽省证监局已要求马钢股份上报其子公司巨额货款难以追回的书面材料,并要求马钢股份及时做好事件的信披工作,妥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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