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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处理溃坝事件 赔偿2.45亿元

2012-09-14 01:01:37

每经编辑 每经实习记者 李映泉    

每经实习记者 李映泉

紫金矿业(601899,收盘价3.90元)今日发布公告,公司子公司信宜紫金在信宜市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与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政府、信宜市钱排镇人民政府代表“9·21”事件受灾村民和有关单位,就一揽子解决“9·21”事件的灾损索赔事宜达成协议,信宜紫金将支付理赔金额2.45亿元。

本次赔偿源于两年前由台风引起的溃坝事件。公告显示,2010年9月21日,受“凡亚比”台风极端气候影响,信宜紫金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漫坝决口,信宜市钱排镇石花地水电站大坝溃坝,造成下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地政府及受灾人员以信宜紫金等涉案单位为被告向信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本次信宜紫金所赔偿的2.45亿元,涉及到信宜市辖区范围内所有与“9·21”事件有关的财产损失,甚至还包括了代其他赔偿义务人先行赔偿部分。理赔协议显示,“从及时保障受灾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信宜紫金同意先行赔偿;代其他赔偿义务人先行赔偿部分,信宜紫金保留对其他赔偿责任人追偿的权利。”

理赔协议还约定,对已起诉案件,由当地政府负责协调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对其余未诉受灾损失赔偿请求,也由当地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分析人士认为,紫金矿业此次的先行赔偿行为,确实是其社会责任的体现,但作为上市公司而言,一次性的巨额赔偿,甚至包括部分“代人受过”的支出,可能会引起投资者的担忧与不满。

为此,紫金矿业表示,公司并非放弃对石花地水电站溃坝原因进行司法技术鉴定和追诉其他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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