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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骏皆曲线并购甘肃金矿路径:多层次控股绕过“政策红线”

2012-08-16 01:09:49

据甘肃省商务厅人士透露,对限制类的项目,外方不能独资,需与中方进行合作,且占股最高不能超过49%。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幕何方(化名)发自西安、兰州、酒泉、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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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幕何方(化名)发自西安、兰州、酒泉、天水

我国的黄金产业政策调整后,外资绝对控股金矿的情形再难出现。“当前的产业政策决定,外企只能选择与中方进行合作,且占股最高不能超过49%。”甘肃省商务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透露。

事实上,对觊觎我国金矿的外资企业而言,通过类似于VIE模式(协议控制)暗渡陈仓,绕过监管政策,以多层次的控股结构,就能达到实际控制内地金矿企业的目的。

香港骏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皆控股)便是采取上述方式,利用内资企业身份,取得项目立项、黄金开采许可、采矿许可手续。再以多层次控股结构,绕过政策限制,将甘肃一家金矿企业拢至名下。

然而,梳理骏皆控股的“掘金”路径,亦存在诸般显性“瑕疵”。按照商务部相关规定,其若如实申报并购企业情况的话,是不可能取得北东矿业(金矿)100%股权的。

焦点:“合法化”的外资金矿

甘肃酒泉有着对投资客来说极具吸引力的黄金等矿产。往来的投资客,带来大量资金收拢矿山。

从酒泉市区向北行进三百余公里,遥遥可见巴丹吉林沙漠边缘的马鬃山,附近的肃北县马鬃山镇,便是北东金矿的所在地。该区域曾因自然环境恶劣,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划为不适宜人类居住生活的“生命禁区”。

然而,由于该县境内分布的数十处黄金成矿带,“生命禁区”从来都是淘金客追逐的热点。当地媒体报道称,每年都有2万多淘金者来此淘金,有的年份甚至达到4万多人。

来自香港的骏皆控股也是其中一员,其通过内外资夹杂的多层次控股结构,成功将肃北县霍勒扎德盖北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东矿业)的全部股权拢至名下。

对骏皆控股来说,上述“战役”可谓收获颇丰。《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甘肃省国土资源厅查询结果显示,北东矿业公司拥有两套采矿许可证,分别为采矿许可证A (号 码 :6200000820030)和采矿许可证B(号码:C6200002011104220119784)。

其中,A证的矿山名称为 “北东金矿”,开采矿种为金矿,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有效期自2008年5月至2013年5月,共计5年;B证的矿山名称为“460金矿”,开采矿种为金矿、银矿,生产规模则跃升至9万吨/年,有效期自2011年10月至2013年10月,共计2年。

“A证目前处于冻结状态中,北东矿业将其抵押给了银行,抵押时效一年。”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实际上,不仅是采矿权证,包括甘肃省发改委的项目核准批复、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的 《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北东矿业公司都已取得。

文号为“甘发改工业[2009]1427号”的文件显示,2009年12月2日,甘肃省发改委正式核准年产精金矿含金量300公斤的北东金矿项目。同时,按照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的公示结果,北东金矿项目亦取得了编号为“国金字(2011)第019号”批准书。

与此同时,甘肃省工商系统的查询结果显示,北东矿业的实际控制人,最后都指向了骏皆控股。也就是说,“北东金矿”和“460金矿”属于香港骏皆控股。

然而,记者查阅了商务部2011年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金银的勘查、开采均为限制外商进入。据甘肃省商务厅人士透露,对限制类的项目,外方不能独资,需与中方进行合作,且占股最高不能超过49%。

布局:类似于VIE控制

众目睽睽之下,骏皆控股又是如何腾挪,顺利将北东矿业拢至名下的呢?事实上,梳理骏皆控股收拢北东矿业的路径,类似于VIE(协议控制)的操作模式若隐若现。

2009年10月,骏皆控股出资5000万港元,在甘肃省工商局注册了天水金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金泉),经营范围为矿产品销售、矿业技术咨询与服务等。

相隔不足一月 (2009年11月),自然人郑平和俞裕林出资200万元,在甘肃酒泉市设立了酒泉市创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创金)。

就在酒泉创金成立后的一个月(2009年12月),自然人郭磊和芦凯又出资200万元,在甘肃省工商局注册了天水鑫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鑫都)。

从注册时间可以看出,天水金泉、酒泉创金、天水鑫都前后相差一个月左右,若非日后涉及三方的“并购”,外人很难将这三家企业联系起来。同时,天水鑫都的大股东郭磊与骏皆控股的关系亦颇“微妙”,其同时担任骏皆控股在兰州设立的外资公司——天水金泉的监事。

上述三家公司设立结束后,一场股权“腾挪大戏”开始上演。2010年1月,酒泉创金的股东发生变更——自然人股东郑平、俞裕林分别以189万、21万的价格,将酒泉创金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天水鑫都。

天水鑫都为何要收购酒泉创金呢?原因在于酒泉创金的名下持有北东矿业。工商资料显示,酒泉创金出资3000万元,为肃北县霍勒扎德盖北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股东,而北东矿业则持有“北东金矿”与“460金矿”两处矿山的采矿权。

由此,可以梳理出的股权关系为:天水鑫都持有酒泉创金,酒泉创金持有北东矿业。此时的天水鑫都还为自然人郭磊和芦凯持有,尚未变更到外资企业——天水金泉名下。

与此同时,作为内资企业的北东矿业,先后以内资企业的身份获取了甘肃省发改委的项目立项、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开采黄金矿产批准证书》、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的采矿许可证等合法手续。

随着上述证照申请手续的完结,至关重要的一步并购开始上演。2010年4月16日,天水鑫都的股东——自然人郭磊与芦凯分别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给了骏皆控股在甘肃设立的外资公司天水金泉。与此同时,天水鑫都的企业性质,亦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台港澳法人独资。

上述步骤完成后,骏皆控股如愿以偿,形成骏皆控股(外资)——天水金泉矿业(外资)——天水鑫都矿业(外资)——酒泉创金矿业——北东矿业的多层次控股结构。

私募界人士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骏皆控股谋划通过VIE模式,意图将内地控制下的金矿实体登陆香港联合交易所。“壳子里面准备装两个经营实体,一个是甘肃酒泉的北东矿业,还有一个是陕西潼关的一处金矿。”

硬伤:绕不过的外资审查

尽管布局巧妙,然而,总有一些绕不去的“门槛”,将成为骏皆控股内地“掘金”路线中的硬伤。

首先,北东金矿的项目立项、黄金开采许可证、采矿权许可证均是以内资企业的名义向职能部门进行申请,其实际控制方变为外资企业后,这些证照是持续使用,还是需要进行变更?

“它申报手续的时候,是以北东矿业公司的名义申报的,我们也查阅它提交的公司执照、章程,没有发现有外资的情形啊。”甘肃省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处张宇闻及外资控制北东矿业的话题时,显得颇为惊讶。

事实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对甘肃省发改委、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甘肃省商务厅等部门的采访过程中,均被前述部门人士告知,其接收的申报材料上未有北东矿业属于外资控制的信息。

上述证照问题,或将让骏皆控股左右为难。若申请证照延续使用,则与《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之规定相冲突。折衷的办法是——骏皆控股转让逾51%的股份给中资合作方,若如此则又与骏皆控股可能谋划港交所上市的初衷有些偏离。

不仅如此,骏皆控股亦难以回避天水金泉并购天水鑫都时的“瑕疵”。

按照国家商务部规定的相关流程,骏皆控股应向商务部门提供被并购境内企业的情况说明、被并购企业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和情况说明(含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

也就是说,骏皆控股旗下天水金泉并购天水鑫都时,需要向甘肃省商务厅进行申报安全审查。同时,其还需要提供天水鑫都的情况说明,其中包含天水鑫都投资的酒泉创金,酒泉创金投资的北东矿业,以及北东矿业拥有的两处金矿。

可以肯定的是,若骏皆控股如实申报上述内容,天水金泉并购天水鑫都时的安全审查是过不去的。按照《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定,骏皆控股不可能间接持有北东矿业100%股权。

同时,按照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相关规定,“被并购境内企业原有所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应符合有关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调整。”显而易见的是,骏皆控股100%控制北东矿业的情形,是不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

对于天水金泉并购天水鑫都时的审查情况,甘肃省商务厅人士如是表示,印象中天水金泉并购的是一家贸易公司,并非是天水鑫都矿业。“负责天水金泉并购天水鑫都项目审核的人不在,具体情况需要查询后才能告知。”然而,截至发稿前,记者未能得到甘肃省商务厅方面的回复。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建伟表示,若所并购企业的下属公司为限制外商进入的行业,并购很难通过审批,其隐瞒上述情形获取的并购审批,被发现之后,并购审批会被主管部门撤销。

来自甘肃省工商局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天水鑫都已经变更至天水金泉名下,企业性质也由内资企业变更为港澳台法人独资。颇为蹊跷的是,天水金泉并购天水鑫都是如何通过外资并购审查的?

“天水金泉和天水鑫都是在甘肃省工商局注册,同时经过了甘肃省商务厅的批准,亦颁发了批准证书,其登记注册材料齐全。”甘肃省工商局外资处处长王学新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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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幕何方(化名)发自西安、兰州、酒泉、天水 我国的黄金产业政策调整后,外资绝对控股金矿的情形再难出现。“当前的产业政策决定,外企只能选择与中方进行合作,且占股最高不能超过49%。”甘肃省商务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透露。 事实上,对觊觎我国金矿的外资企业而言,通过类似于VIE模式(协议控制)暗渡陈仓,绕过监管政策,以多层次的控股结构,就能达到实际控制内地金矿企业的目的。 香港骏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皆控股)便是采取上述方式,利用内资企业身份,取得项目立项、黄金开采许可、采矿许可手续。再以多层次控股结构,绕过政策限制,将甘肃一家金矿企业拢至名下。 然而,梳理骏皆控股的“掘金”路径,亦存在诸般显性“瑕疵”。按照商务部相关规定,其若如实申报并购企业情况的话,是不可能取得北东矿业(金矿)100%股权的。 焦点:“合法化”的外资金矿 甘肃酒泉有着对投资客来说极具吸引力的黄金等矿产。往来的投资客,带来大量资金收拢矿山。 从酒泉市区向北行进三百余公里,遥遥可见巴丹吉林沙漠边缘的马鬃山,附近的肃北县马鬃山镇,便是北东金矿的所在地。该区域曾因自然环境恶劣,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划为不适宜人类居住生活的“生命禁区”。 然而,由于该县境内分布的数十处黄金成矿带,“生命禁区”从来都是淘金客追逐的热点。当地媒体报道称,每年都有2万多淘金者来此淘金,有的年份甚至达到4万多人。 来自香港的骏皆控股也是其中一员,其通过内外资夹杂的多层次控股结构,成功将肃北县霍勒扎德盖北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东矿业)的全部股权拢至名下。 对骏皆控股来说,上述“战役”可谓收获颇丰。《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甘肃省国土资源厅查询结果显示,北东矿业公司拥有两套采矿许可证,分别为采矿许可证A(号码:6200000820030)和采矿许可证B(号码:C6200002011104220119784)。 其中,A证的矿山名称为“北东金矿”,开采矿种为金矿,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有效期自2008年5月至2013年5月,共计5年;B证的矿山名称为“460金矿”,开采矿种为金矿、银矿,生产规模则跃升至9万吨/年,有效期自2011年10月至2013年10月,共计2年。 “A证目前处于冻结状态中,北东矿业将其抵押给了银行,抵押时效一年。”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实际上,不仅是采矿权证,包括甘肃省发改委的项目核准批复、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的《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北东矿业公司都已取得。 文号为“甘发改工业[2009]1427号”的文件显示,2009年12月2日,甘肃省发改委正式核准年产精金矿含金量300公斤的北东金矿项目。同时,按照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的公示结果,北东金矿项目亦取得了编号为“国金字(2011)第019号”批准书。 与此同时,甘肃省工商系统的查询结果显示,北东矿业的实际控制人,最后都指向了骏皆控股。也就是说,“北东金矿”和“460金矿”属于香港骏皆控股。 然而,记者查阅了商务部2011年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金银的勘查、开采均为限制外商进入。据甘肃省商务厅人士透露,对限制类的项目,外方不能独资,需与中方进行合作,且占股最高不能超过49%。 布局:类似于VIE控制 众目睽睽之下,骏皆控股又是如何腾挪,顺利将北东矿业拢至名下的呢?事实上,梳理骏皆控股收拢北东矿业的路径,类似于VIE(协议控制)的操作模式若隐若现。 2009年10月,骏皆控股出资5000万港元,在甘肃省工商局注册了天水金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金泉),经营范围为矿产品销售、矿业技术咨询与服务等。 相隔不足一月(2009年11月),自然人郑平和俞裕林出资200万元,在甘肃酒泉市设立了酒泉市创金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创金)。 就在酒泉创金成立后的一个月(2009年12月),自然人郭磊和芦凯又出资200万元,在甘肃省工商局注册了天水鑫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鑫都)。 从注册时间可以看出,天水金泉、酒泉创金、天水鑫都前后相差一个月左右,若非日后涉及三方的“并购”,外人很难将这三家企业联系起来。同时,天水鑫都的大股东郭磊与骏皆控股的关系亦颇“微妙”,其同时担任骏皆控股在兰州设立的外资公司——天水金泉的监事。 上述三家公司设立结束后,一场股权“腾挪大戏”开始上演。2010年1月,酒泉创金的股东发生变更——自然人股东郑平、俞裕林分别以189万、21万的价格,将酒泉创金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天水鑫都。 天水鑫都为何要收购酒泉创金呢?原因在于酒泉创金的名下持有北东矿业。工商资料显示,酒泉创金出资3000万元,为肃北县霍勒扎德盖北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股东,而北东矿业则持有“北东金矿”与“460金矿”两处矿山的采矿权。 由此,可以梳理出的股权关系为:天水鑫都持有酒泉创金,酒泉创金持有北东矿业。此时的天水鑫都还为自然人郭磊和芦凯持有,尚未变更到外资企业——天水金泉名下。 与此同时,作为内资企业的北东矿业,先后以内资企业的身份获取了甘肃省发改委的项目立项、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开采黄金矿产批准证书》、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的采矿许可证等合法手续。 随着上述证照申请手续的完结,至关重要的一步并购开始上演。2010年4月16日,天水鑫都的股东——自然人郭磊与芦凯分别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给了骏皆控股在甘肃设立的外资公司天水金泉。与此同时,天水鑫都的企业性质,亦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台港澳法人独资。 上述步骤完成后,骏皆控股如愿以偿,形成骏皆控股(外资)——天水金泉矿业(外资)——天水鑫都矿业(外资)——酒泉创金矿业——北东矿业的多层次控股结构。 私募界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骏皆控股谋划通过VIE模式,意图将内地控制下的金矿实体登陆香港联合交易所。“壳子里面准备装两个经营实体,一个是甘肃酒泉的北东矿业,还有一个是陕西潼关的一处金矿。” 硬伤:绕不过的外资审查 尽管布局巧妙,然而,总有一些绕不去的“门槛”,将成为骏皆控股内地“掘金”路线中的硬伤。 首先,北东金矿的项目立项、黄金开采许可证、采矿权许可证均是以内资企业的名义向职能部门进行申请,其实际控制方变为外资企业后,这些证照是持续使用,还是需要进行变更? “它申报手续的时候,是以北东矿业公司的名义申报的,我们也查阅它提交的公司执照、章程,没有发现有外资的情形啊。”甘肃省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处张宇闻及外资控制北东矿业的话题时,显得颇为惊讶。 事实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对甘肃省发改委、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甘肃省商务厅等部门的采访过程中,均被前述部门人士告知,其接收的申报材料上未有北东矿业属于外资控制的信息。 上述证照问题,或将让骏皆控股左右为难。若申请证照延续使用,则与《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之规定相冲突。折衷的办法是——骏皆控股转让逾51%的股份给中资合作方,若如此则又与骏皆控股可能谋划港交所上市的初衷有些偏离。 不仅如此,骏皆控股亦难以回避天水金泉并购天水鑫都时的“瑕疵”。 按照国家商务部规定的相关流程,骏皆控股应向商务部门提供被并购境内企业的情况说明、被并购企业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情况说明(含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 也就是说,骏皆控股旗下天水金泉并购天水鑫都时,需要向甘肃省商务厅进行申报安全审查。同时,其还需要提供天水鑫都的情况说明,其中包含天水鑫都投资的酒泉创金,酒泉创金投资的北东矿业,以及北东矿业拥有的两处金矿。 可以肯定的是,若骏皆控股如实申报上述内容,天水金泉并购天水鑫都时的安全审查是过不去的。按照《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定,骏皆控股不可能间接持有北东矿业100%股权。 同时,按照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相关规定,“被并购境内企业原有所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应符合有关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调整。”显而易见的是,骏皆控股100%控制北东矿业的情形,是不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 对于天水金泉并购天水鑫都时的审查情况,甘肃省商务厅人士如是表示,印象中天水金泉并购的是一家贸易公司,并非是天水鑫都矿业。“负责天水金泉并购天水鑫都项目审核的人不在,具体情况需要查询后才能告知。”然而,截至发稿前,记者未能得到甘肃省商务厅方面的回复。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建伟表示,若所并购企业的下属公司为限制外商进入的行业,并购很难通过审批,其隐瞒上述情形获取的并购审批,被发现之后,并购审批会被主管部门撤销。 来自甘肃省工商局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天水鑫都已经变更至天水金泉名下,企业性质也由内资企业变更为港澳台法人独资。颇为蹊跷的是,天水金泉并购天水鑫都是如何通过外资并购审查的? “天水金泉和天水鑫都是在甘肃省工商局注册,同时经过了甘肃省商务厅的批准,亦颁发了批准证书,其登记注册材料齐全。”甘肃省工商局外资处处长王学新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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